郑州市五类人群医保由政府资助
本报讯 (记者卜俊成)近日,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致贫返贫人口等五类困难群众参加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可享受政府资助,以统筹完善困难群众医保资助参保政策。
按照规定,由政府资助的具有郑州市户籍的五类困难群众具体包括: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致贫返贫人口(含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中60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困境儿童。
其中,属于郑州市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等人员,其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部分所需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属于郑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人员,其个人缴费部分扣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外剩余部分所需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对经乡村振兴、民政部门认定确实无力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易致贫返贫人口、困境儿童等人员,其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部分所需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
郑州市要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认真比对民政、乡村振兴、残联部门盖章核准的人员信息,做好人员“去重”和身份标识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按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参保资助资金,并加强医疗救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工作落实落细。此外,各地要及时准确做好政策解读,切实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群众“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