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洪涝灾害防病防疫技术方案

2021-07-29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三版:技术规范 浏览:16314 次 

河南省洪涝灾害防病防疫技术方案

为指导全省各级疾控机构在做好自身抗灾工作的同时,科学规范有效开展洪涝灾害后救灾防病相关工作,预防和控制洪涝灾害后可能出现的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事件及其他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减少疾病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洪涝灾害指因大雨、暴雨或持续降雨使低洼地区淹没、渍水的现象,包括洪水灾害和雨涝灾害两类。洪涝灾害可造成基础设施破坏、生态环境改变、人群抵抗力下降,增加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危险。近期,我省局部地区面临洪涝灾害,全省疾控系统要积极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抓好水质检测和饮用水消毒,组织专人指导群众,及时清除、处理垃圾、人畜粪便和尸体,对受淹的住房和公共场所要及时做好消毒和卫生学处理。
    二、防病防疫措施
    (一)强化紧急信息报告与应急值守
    洪涝灾害期间,要坚持做好应急值守,充分利用现有的通信设施和资源,建立健全各级应急信息报告机制,做好系统内灾情紧急信息、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其他洪灾引发的次生灾害报告工作;组建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包括卫生应急管理、传染病、流行病、实验室检测、临床、公共卫生、消杀、健康教育等专业,分组、分工明确,加强应急排班,随时准备应对可能的灾后疫情。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处置有力。
    (二)加强传染病应急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
    洪涝灾害发生后,各地如能够尽快恢复原有的监测体系,则应迅速恢复原有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可采取降低原有的监测和响应阈值,提高监测系统的敏感性等紧急措施加强监测和预警。如果洪涝灾害导致原有的监测体系严重破坏,短期内难以有效恢复,要临时建立症状监测系统来开展灾后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待原有的监测系统能力恢复后,再参照前者策略开展灾后监测工作。
    要认真开展传染病疫情动态监测,发现疾病流行线索,按照要求报告传染病疫情。结合当地情况和疾病风险评估结果,开展发热、腹泻、皮疹,以及呼吸道症状、急性黄疸、呕吐、结膜炎等监测。重点做好新冠肺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副伤寒及其他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传染性肝炎,登革热、乙脑、布病、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等虫媒传染病和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肺结核、麻疹等其他重点传染病的监测。适时启动监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分析疫情的动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发出预警。
    (三)规范灾后传染病疫情调查与控制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于供水系统毁损、食品安全难以保障、居住条件受到破坏、人群与病媒生物的接触机会增多、人口流动性加大、人群抵抗力降低及卫生服务可及性降低等因素影响,极易发生各类传染病疫情,特别是肠道传染病和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的暴发和流行。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疫情处置人员要及时赶赴疫情发生地,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原则和方法,迅速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疫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必要时划定疫区、疫点,采取封闭、停工、停业、交通阻断等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四)做好饮用水卫生和食品安全监测
    对水厂被淹没,供水设施受到破坏,输水管网损毁而不能使用集中供水的村庄(社区),应提供足量的桶装水、瓶装水等安全饮用水。
    要全面加强受灾乡镇(街道)的集中式供水、自备水井的水质监测,对指标不合格的进行查封。对于改用其他水源水的要进行检测,确保水质达标。对尚未恢复自来水供应的村庄(社区),应尽快修复管道,恢复集中供水。对受到洪水影响已停止运行的供水设施,在恢复供水前必须检测其供水水质,直到达到标准要求。
    加强受灾区域内营养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状况快速评估,识别食品安全隐患,提出与灾区实际需求相符的应对措施、建议。
    (五)全面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灾害地区消毒杀虫灭鼠
    洪涝灾害的环境卫生风险,主要是水退后存留的大量淤泥、生活垃圾、溢流的粪便所造成的污染和病媒生物的滋生。要深入开展灾后的环境清理以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开展蚊、蝇、鼠等病媒生物监测,对蚊、蝇、鼠等至少各选一种监测方法,重点在村庄(社区)、居民安置点及其周围开展环境监测。
    及时开展病媒生物监测的风险评估,确定是否启动规模化杀虫灭鼠工作。在实施杀虫灭鼠的区域,应根据病媒生物监测结果科学评价杀灭效果。病媒生物密度未达到启动参考指标时,以环境治理为主,对滋生地进行有效管理,辅以药物杀灭,加强个人防护。媒介生物密度达到或超过启动参考指标时,应以化学防治为主,辅以个人防护和环境治理措施,迅速降低靶标病媒生物密度。
    一般不必对无消毒指征的灾区外环境、交通道路、路面、交通工具等进行喷洒消毒,避免在灾区开展大面积的过度消毒工作,大型水体不建议消毒处理。外环境以清洁去污为主,重点区域清污后再进行消毒处理。如有传染病发生,以可能污染的范围为依据确定消毒范围和对象。医院、学校、幼儿园、集贸市场、浸泡过的室内环境、厕所等与人们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场所是环境消毒工作的重点区域。
    (六)坚持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要统筹做好防汛救灾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坚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规定与常态化防控措施,持续做好入境人员观察管理及密接、次密接人员的后续管理工作。防汛人员集中乘车往返救灾现场,乘车期间要注意佩戴口罩,适当加大座位间隔。对集中乘坐的车辆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单向空气流通,安全合理使用空调。在救灾户外作业时可根据情况不佩戴口罩,但应随身携带备用口罩。注意保持手卫生,离开防汛救灾现场后应及时洗手消毒。如有灾民安置点,要做好人员、餐饮管理,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要立即带其前往临时留观点,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启动应急处置,安排就医排查。
    (七)积极进行健康知识宣传
    加强对受灾群众的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工作。主要形式包括:配合新闻媒体在广播、电视和报纸上进行宣传;利用网络开展各类相关知识的宣传,重视新媒体、自媒体的作用,对网络和新媒体、自媒体所传播的知识的科学性进行监督;制作发放宣传折页、传单、海报、招贴画等各种宣传品,保证宣传到户;农村利用有线广播网、公共活动场所、村卫生室的橱窗和板报等工具进行宣传教育。
    (八)认真落实卫生应急物资储备
    各地要认真落实卫生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现场采样运输装备、消杀器材(用品)、应急通信设备等物资的储备工作,要重点提前储备与疾控工作和灾后疾病、环境、媒介等监测工作、疫情处置工作、消杀工作密切相关的物资,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建立物品清单,定期更新,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三、其他事项
    (一)本技术方案在开展洪涝灾害灾区救灾防病工作时参考使用,卫生应急工作中的其他事项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二)本技术方案根据疫情防控和卫生防疫有关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进行调整。

   《河南省洪涝灾害防病防疫技术方案》包括以下内容:1.洪涝灾害灾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技术要点。2.洪涝灾害灾区传染病暴发疫情调查与控制技术要点。3.洪涝灾害灾区饮用水卫生安全技术要点。4.洪涝灾害营养与食品卫生技术要点。5.洪涝灾害地区病媒生物防制技术要点。6.洪涝灾害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技术要点。7.洪涝灾后环境消毒技术要点。8.洪涝灾害基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参考目录。
    本报将对这些内容依次刊登。

洪涝灾害灾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技术要点

一、明确灾区公共卫生监测能力现状
    灾区先要明确灾后原有公共卫生监测体系的破坏情况,尤其关注原有监测工作人员伤亡情况及其灾后是否可以继续参加工作;原有医疗卫生机构及其设施设备破坏情况,尤其是实验室仪器、试剂、电源、计算机、通信条件等是否影响疾病诊断和信息报告,是否可以通过临时快速的设备条件替代而恢复正常工作。
    如果灾区的相关医护人员伤亡小,原有诊断条件和监测报告条件可以通过当地现有支援条件予以尽快恢复,则采取尽快恢复原有监测条件的监测策略来开展灾后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如果灾区相关医护人员伤亡大,或者原有诊断条件和监测报告条件短期内无法通过当地现有支援条件进行恢复,则要建立临时的症状监测系统来开展灾后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二、明确灾区当前面临的主要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明确灾区当前面临的主要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在以原有监测体系为依托的灾后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中,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不同病种或者事件的监测和响应阈值。对于需要开展临时症状监测的灾区,则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明确需要开展哪些症状的监测,同时确定不同症状监测需要调查响应的阈值。
    三、开展灾后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一)基于原有监测体系开展强化监测工作
    洪涝灾害发生后,灾区如能尽快恢复原有监测体系,则应迅速恢复原有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同时降低原有的监测和响应阈值,提高监测系统的敏感性。基本原则为:
    1.当地所有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尽快恢复工作;监测相关的医疗卫生人力资源不足时,尽快就近调配支援。这里的医疗卫生人员,不单纯指原有负责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的人员,还包括所有原来从事全科医疗服务和传染病、中毒等诊疗服务的医生以及实验室检测人员。
    优先恢复当地公共卫生实验室的工作能力,确保原先检测项目得以正常开展;如果有困难,则暂时先用快速检测仪器和试剂加以替代。同时建立与最近可用的相关实验室的支持工作机制,确保紧急送样检测或标本复核的渠道畅通。
    2.所有临时医疗急救点和灾民安置点均应根据需要设置监测点,配置相应的监测人员和信息报告条件。如果人力资源和设备不足,应由就近的医疗卫生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监测,至少做到每天巡查和报告一次。
    3.降低原有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监测和响应阈值。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于灾区面临高风险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现单例病例或者2例具备流行病学关联的病例,就应当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置;或者传染病发病率超过近年同期发病率均值的1.5倍标准差时,就应当进行疫情核实或者启动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4.如果灾区原来属于全国重点传染病和病媒生物监测点,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其中高风险的重点传染病及其病媒生物,建议在原有基础上加强监测频次,所需监测经费从当地和上级支援的救灾防病经费中申请补充。
    5.上述强化监测持续至本地区洪涝灾害应急响应结束。
    (二)建立新的症状监测系统开展监测工作
    洪涝灾害发生后,灾区短期内难以恢复原有监测体系,则需要建立新的症状监测系统。症状监测也称症候群监测,是指通过连续、系统地采集和分析特定疾病临床症候群发生频率的数据,及时发现疾病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异常聚集,以便对疾病暴发进行早期探查、预警及快速反应。洪涝灾区建立症状监测系统的原则:
    1.症状监测的症状选择
    根据风险评估中得到的当地面临较高风险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果,确定灾区优先需要开展监测的症状或症候群。选择症候群时,可以根据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等级和疾病负担排序,同时结合本地区既往的洪涝灾害救灾防病经验,设计不同的症候群组合。例如:腹泻水样便、腹泻脓血便、急性黄疸、发热伴呼吸道症状、发热伴出疹、发热伴出血等。不同症候群可选择的症状见表2-1。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设定了症状监测表格,这些症候群已经囊括了较为全面的灾后需要关注的传染病病种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经过多次灾害事件卫生防疫工作实践检验,具备参考价值(如特别需要增设其他症候群,届时可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调整)。
    2.症状监测点的设置
    症状监测点应设置在灾后所有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机构以及所有的灾民临时安置点。其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如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灾民安置点的责任医生,如果该灾民安置点无指定责任医生,则由该安置点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替代(如果此人无医学背景,需要对其开展必要的培训)。
    3.症状监测报告频次
    症状监测应当做到每日报告和零报告。每日早晨收集前一日数据报安置点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专人对辖区内各安置点数据进行审核并汇总后,于每日上午9时前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的“症状监测直报系统”中进行网络报告,报告单位选择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果当地的计算机和网络系统中断,则临时用智能手机进行填报。如数据填报有误,需要当日及时重新点击添加数据,录入正确的数据后点击“更新”,超过当天则不可修改已经填报的数据。
    4.症状监测的响应
    症状监测开始的前4周,监测人员每天均需要与各监测点人员沟通是否存在相同症候群聚集性病例的情况,如有,应当开展进一步核实排查工作。之后则根据既往的监测基线,一旦有异常上升,按需要开展进一步核查工作。
    5.症状监测的终止
    当灾区恢复灾前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能力水平时,可以停止症状监测,进而采取基于原有监测体系的强化监测策略。

2-1  症状监测中常见选用的症状

症候群

症状

全身

发热、发冷、全身疼痛、流感症状(病毒性)、虚弱、疲倦、厌食、嗜睡、乏力、出汗、畏光、头晕、烦躁

胃肠道系统

腹部疼痛、痉挛、恶心、呕吐、腹泻、腹胀、肿胀

呼吸系统

鼻塞、咽痛、扁桃体炎、鼻窦炎、流涕、支气管炎、咳嗽、哮喘、气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肺炎

皮疹

黄疸、丘疹、疱疹、紫癜、荨麻疹、瘀斑

出血

呕血、鼻衄、血尿、上消化道出血、直肠出血、阴道出血、出血点

肉毒中毒

复视、视力模糊、畏光、语言障碍、吞咽困难

神经系统

头痛、偏头痛、面部疼痛、麻木、震颤、抽搐、意识障碍、晕厥、共济失调、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精神状态改变、眩晕、脑震荡、脑膜炎、颈部僵硬

 

洪涝灾害灾区传染病暴发疫情调查与控制技术要点

洪涝灾害发生后,极易发生各类传染病疫情,特别是肠道传染病和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的暴发和流行。灾害发生后应重点关注霍乱、痢疾、伤寒、副伤寒、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钩体病)、乙型脑炎(乙脑)、血吸虫病、流感、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红眼病)等传染病。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疾控人员要及时赶赴疫情发生地,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原则和方法,迅速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一、主要调查步骤
    (一)召开工作沟通会
    调查组到达灾区现场后应当立即与当地有关部门召开会议,了解事件最新进展和相关背景信息,商议现场工作计划(含流行病学调查)和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初步控制措施。
    (二)核实事件信息
    通过访谈临床医生,访视病例,收集和分析临床资料,收集和分析可疑样品或环境标本的检测数据;综合临床信息、检测信息、流行病学资料,对事件性质做出初步判断。
    (三)确定病例定义,制定调查方案
    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建立病例定义。在调查早期或搜索病例阶段可采用疑似病例定义或临床诊断病例定义,在病因确证阶段可采用确诊病例定义。调查方案应当根据现场特点设计。
    (四)搜索病例
    按照确定的病例定义开展病例搜索,列出病例信息清单。搜索时,通常应当了解事发地周边有无类似病例。必要时可开展应急监测,收集新发病例相关信息。
    (五)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对发现并核实后的病例,应及时进行详尽的流行病学调查,同时还应当根据现场需要开展专题调查,如污染范围调查、暴露程度调查、宿主与媒介调查、基线调查、实施效果评价等。
    (六)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
    根据调查情况,尽早采集患者标本、可疑样品、环境标本等,并组织开展现场快速检测或转运后方开展相关实验室检测。采集、保存、运输和检测标本应当严格遵循安全、及时、有效的原则,并符合有关实验室检测的管理要求。
    (七)描述性分析,提出病因假设
    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调查资料进行整理归纳分析,选用恰当的统计图表,以形象、直观、明了的方式展示疾病“三间分布”特征。必要时,建立和提出病因假设。病因假设应具有合理性,可解释各种分布的特征,可被调查事实所验证,能够解释大多数病例的情况。
    (八)开展应急监测
    根据调查处置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应急监测计划,对新发病例或疑似病例、高危人群健康状态、传播媒介、污染载体、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监测,系统收集、汇总和分析监测数据,为事件发展趋势研判和防控效果评估等提供依据。应急监测计划应明确监测范围、信息收集内容、启动和终止条件等。
    (九)采取防控措施
    对病因比较明确的,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防控措施建议,在其职责范围内组织落实对现场采取控制或消除致病、中毒、污染因素的措施;对病因仍不明确的,应当根据调查研究进展,依据边调查、边控制的原则,随时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
    (十)深入调查研究和防控效果评估
    针对可能的危险因素、暴露途径和暴露人群,可考虑应用病例对照研究、队列研究等流行病学研究方法,对病因假设、暴露途径等进行深入调查和研究。
    (十一)撰写现场工作报告
    在调查与处置过程中,应当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完成现场调查处置报告。现场调查处置报告包括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等。
    二、调查控制要点
    (一)肠道传染病
    积极查找危险因素,采取以隔离治疗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三管一灭一宣传”(管理食品、水、粪便,灭蝇,宣传健康知识)、消杀、预防服药和应急接种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按照“早、小、严、实”的工作原则,即“时间要早、范围要小、措施要严、落在实处”,在最短时间将疫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1.调查要点
    (1)对病例调查,重点考虑饮食因素。对于个体病例,重点应调查其饮食史;对于暴发流行,应调查病人的共同饮食饮水史(一种或几种共同暴露的食物、饮水),同时要考虑个体反应因素。
    (2)调查食物因素时,需要考虑食物供应范围。污染食品可能被分布在不同居住地区的人群购买、食用,则病例分布较散在,从而呈现出不同地区和时间的散发、多点暴发或流行。因此,发现污染食品后要尽快追踪来源和供应范围,发现更多的病例并建立流行病学关联。
    (3)考虑环境水体因素。水体一旦受到污染,再加上不安全的饮水习惯,会造成肠道传染病的暴发。在调查时,环境,尤其是与人群生活密切接触的水体为调查的重点。
    2.现场控制要点
    (1)隔离治疗病人和病原携带者。
    (2)确定疫点和疫区:根据监测信息,迅速确定暴发的影响范围和波及人群。
    (3)加强环境消杀:结合污染来源、范围的流行病学判断和环境标本的实验室检测结果,指导开展灭蝇和对疫区水井、自来水、池塘等严格消毒工作。
    (4)加强人畜粪便管理与消毒:对厕所粪便进行消毒或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饮用水水源和其他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水体。严格管理疫区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5)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知识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集市贸易、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禁止大型聚餐活动。
    (6)开展动物检疫和管理:对于通过动物传播的肠道传染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政府报告,协调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动物检疫与管理措施。
    (二)自然疫源性疾病
    多数自然疫源性疾病不会在人与人之间直接传播。因此,处理此类疫情时重点是发现和救治病人,病人是否需要隔离取决于当地是否存在传播该疾病的媒介生物。自然疫源性疾病往往以宿主动物作为传染源,节肢动物为传播媒介。因此,媒介生物和宿主动物的控制是现场处置中的关键性环节。
    1.调查要点
    (1)自然疫源性疾病早期往往病因不明,应强化病因调查:应尽可能以实验室检测结果为依据,明确病原微生物的种属甚至型别。
    (2)注重调查自然界中病原微生物存在情况:从事件最初发生的地点开始调查人群实际感染地点的动物疫情流行情况和媒介及宿主动物的病原携带情况。
    2.现场控制要点
    (1)加强病媒生物控制。采取防蚊灭蚊、防鼠灭鼠、清理蚊蝇滋生地(猪圈、马厩附近的蚊虫滋生地)等措施,可采用杀灭、防止侵袭、驱避、改造生态环境等策略。
    (2)加强家畜的管理。管好家畜传染源(猪、犬和牛等),不让粪尿液直接流入水中,对粪尿要发酵后才能施用。提倡圈养猪,搞好猪舍的卫生。将家畜用池塘与人用池塘分开等。
    (3)减少疫水接触机会。提倡干田割稻,在稻收季节将田水排干后再进行收割,可避免和疫水接触。不在可疑疫水中游泳、洗衣物等,下水作业时尽量穿长筒胶鞋,保护皮肤不受钩体侵袭,不喝生水等。
    (4)疫苗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疫苗接种是预防控制乙脑、流行性出血热、钩体病等传染病的有效措施之一。在疾病流行的高发期间,要深入灾区群众安置点,对高危人群,特别是要对参加抗洪救灾的人员和部队官兵开展疫苗应急接种。
    (三)呼吸道传染病
    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多分布在传染源周围,呈聚集性,离传染源越近,接触越密切,被感染机会越大,发病率越高。洪涝灾害期间,由于居住拥挤,易在灾民安置点暴发。
    1.调查要点
    调查对象主要是病人和密切接触者。调查时必须同时采集病人的呼吸道标本和血清标本。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通常涉及面广,个案调查难度较大,常用登记一览表形式开展个案调查,有时需要开展健康人群带菌率和人群免疫状况调查,为制定决策服务。
    2.现场控制要点
    (1)隔离治疗病人:是控制流行的有效措施。
    (2)追踪密切接触者:根据监测、调查信息,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有效观察,及时发现新病例。
    (3)病原携带者服药:细菌性呼吸道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可考虑服用敏感的抗生素。
    (4)保护易感人群:在暴发时对重点人群,特别是少年儿童和老人开展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5)做好环境的清洁和消毒:结合可能污染来源和范围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对环境进行消毒。
 (未完待续)

(本版内容由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提供)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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