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推进妇幼健康服务融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2021-03-20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0194 次 

本报讯 (记者刘 旸  通讯员李 亢)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在总结郏县、郸城县等6个县(市)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妇幼健康服务融入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县域妇幼健康服务可持续发展。
河南要求,全省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作为,主动协调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统筹妇幼健康服务积极融入县域医共体建设,力争实现“县域妇幼保健工作不滑坡,母婴安全有保障,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稳中向好;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医疗保健工作不受冲击,业务发展和医疗保健收入不减少;县、乡、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不被割裂,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能够持续实施,防治结合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得到贯彻落实”的工作目标。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县域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等妇幼相关专业的建设发展规划,全面履行辖区妇幼健康服务的业务管理与指导职责,保障妇幼健康,促进县域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各地在优化资源布局、重塑服务体系时,可结合县域实际,根据规划建设的县域医共体数量,积极探索妇幼健康服务融入模式。
县域规划建设1个县域医共体的,可参考郏县模式,对县域的“三所医院”统筹规划,合理分工,在产科、妇科、新生儿科、儿科建设等保障妇幼健康方面实施差异化发展:县妇幼保健院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县人民医院提供急危重症患者救治服务,县中医院重点加强妇幼健康相关的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县妇幼保健院要履行辖区业务管理职责,主要领导在县域医共体集团班子任职,并参与集团分工,职能科室负责人要参与集团相应中心的管理工作。
县域规划建设2个及以上县域医共体的,具备条件的,可参考郸城县模式,牵头组建1个县域医共体并履行辖区管理职责,实现既有“自留地”又有“责任田”的目标;不具备牵头条件的,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积极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向各个医共体派驻兼职副院长负责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参与县域医共体管理。不管是否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必须履行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管理职责,加强对县域各医共体及其成员单位的妇幼健康服务的业务指导与规范管理,强化乡、村两级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医共体内应建立妇幼健康服务管理中心,由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牵头,对乡、村两级妇幼健康服务资源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形成龙头带动、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管理同质的妇幼健康服务新模式。
通知进一步明确,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主动融入医改,积极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以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辖区妇幼健康工作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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