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完善”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2021-03-04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7934 次 
本报讯 (记者卜俊成)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激励政策、保障措施,河南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了全方位提升。3月2日下午,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的2021年全国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作为会议6个典型经验发言人之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谢李广介绍了这一工作的具体做法。
省卫生健康委与省委农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并纳入乡村振兴考核。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并纳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全省105县(市)199个医共体全部挂牌运行;郸城县、息县、中牟县、郏县等县(市)已取得明显成效,形成示范效应;郸城县的做法荣获全国2020年度“推进医改,服务百姓”十大创新举措。
省卫生健康委与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联合出台完善基层医务人员保障激励政策,强调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政策,并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自主决定内部绩效工资比例;可提取收支结余的60%以上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等子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和全科医生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在绩效工资中单列。
此外,省卫生健康委完善保障措施,稳定村医队伍。2020年,省财政安排村医村卫生室补助6.7亿元;将不低于45%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2021年起提高到50%,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助经费。对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择优实行“乡聘村用”,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县级财政予以补助;鼓励其他村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通过学历提升、在职培训等措施,目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达到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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