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启动

2020-11-17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3253 次 
本报讯 (记者刘 旸  通讯员李 亢)近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全面启动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到2023年全省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体系。
依照《实施方案》,河南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全面落实职责任务,引导妇幼保健机构逐步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运行水平,促进妇幼保健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对全省三级妇幼保健院进行绩效考核,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绩效考核,省直管县(市)纳入省辖市统一绩效考核。
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辖区管理、服务提供、运行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5个方面56项指标构成;组织专家研究确定各项绩效考核指标的权重和赋值,按照“三级妇幼保健院”和“二级及以下妇幼保健机构”两档,分别确定各项绩效考核指标的基准值或基准区间、划定考核合格线。各级各类妇幼保健机构需要依照机构自查自评、省市年度考核、省级监测指导的考核程序,开展相关绩效考核工作。
省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对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关键考核指标进行监测和分析;考核结果将反馈给妇幼保健机构,函告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举办妇幼保健机构的地方政府,及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将考核情况与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妇幼保健院评审等工作相结合。
河南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在2020年12月前,各省辖市要制定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完善支撑体系,指导妇幼保健机构全面落实病案首页、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等统一要求,加强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确保绩效考核数据客观真实;做好总结宣传,大力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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