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破解“入托无门”难题

2020-07-09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二版:综合新闻 浏览:16124 次 
(上接第一版)
婴幼儿照护机构可享税费“大礼包”
    针对行业发展人才缺乏难题,河南鼓励和支持普通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依托多种资源定期开展职业培训,利用专业机构、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开放大学系统等加强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把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入职、在岗及转岗培训的必修课,提升在职人员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托幼服务机构可申请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开展辅助性工作。
    在真金白银支持婴幼儿照护机构发展方面,河南鼓励各级政府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人才培养、综合奖补、多渠道融资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
    河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价格;落实国家对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为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按照规定免征契税;为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经财政、税收部门确认后,可按照规定享受非营利性组织有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托儿所等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符合条件的可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河南还要成立托育机构行业组织,并利用刚刚成立的河南省人口学会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委员会,建立专家智库,利用第三方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市场需求供给、发展模式和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研究,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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