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布第二批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名单

2020-06-06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7496 次 

本报讯 (记者常 娟)6月1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第二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名单,共19家医院,加上首批公布的86家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目前河南共有105家医疗机构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具体名单请扫码查看)。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做好全省疫情常态化防控核酸检测工作,加强防控薄弱环节,扩大检测范围,提升检测效率,省卫生健康委对各地上报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名单进行了汇总,形成了《河南省第二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名单》。
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和检测需求,不断强化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二级医院均应当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尽早开展检测工作。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各县(市)选择1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加快实验室建设,确保2020年7月底前实现全省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的县域全覆盖,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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