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力争今年县域就诊率达到90% 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

2020-04-11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3744 次 

本报讯 (记者常 娟)4月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今年在全省推进医共体建设,国家和河南确定的试点县(市)取得实质性成效。通过建设医共体,力争县域就诊率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主要包括重塑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完善支持政策4项工作任务。其中,在创新体制机制上,河南提出建立医共体议事协调机制,该机制由县级党委、政府牵头,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及医共体成员单位代表参加,统筹医共体建设的规划布局、投入保障、人事安排、政策制定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县级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健康委主任兼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医共体在运行上采取集团化管理、一体化运行、连续化服务的模式,推行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信息等统一管理,探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和总药师制度。
在提升服务效能上,河南提出,激发乡镇卫生院运行活力。严格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政策,允许乡镇卫生院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自主决定内部绩效工资比例;在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中,可提取60%以上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可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加班值班夜班补助、下乡补助、有毒有害补助等子项目;同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中原则上不低于70%用于签约团队内部分配,用于签约团队内部分配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和全科医生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在绩效工资中单列。对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结合工作条件、工作任务和服务年限等因素发放一定的岗位津贴,财政给予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平均收入水平。3年内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
激发了乡镇卫生院运行活力,河南不忘巩固村卫生室阵地。2020年将不低于45%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自2021年起提高到50%,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助。同时,逐步推行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对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择优实行乡聘村用,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乡镇卫生院缴费部分纳入其正常支出范围,县级财政予以补助。
河南还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完善“三进、两建、一帮扶”健康促进工作模式(推动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和健康教育队伍建设;由一所三级医院、一所县级医疗机构和一名省级专家对口一个县,帮扶指导基层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升人民群众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和健康素养。
在完善支持政策上,河南提出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医保部门对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建立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县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筹资总额为基数,预留一定比例的风险调剂金、质量保证金和大病保险资金后,按医共体覆盖参保居民数量,结合近1~3年医疗服务提供情况和医保基金支付情况确定医共体年预分额度,由医保经办机构按月预付给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实行年初预算、按月预付、季度评估、年终清算。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做好与县域内其他医共体、医疗机构之间的医保基金结算和县域外转诊审核工作,县域外就诊发生的医保费用从医共体年预分额度中支出。市级医保部门统一组织对医共体医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质量保证金返还、医保费用年度清算、次年预分额度确定等挂钩,确保医共体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降低,并鼓励对医共体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实行年薪制,探索医共体内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由医共体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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