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二附院激励科研创新 高水平科研成果最高可奖五百万元
2019-12-24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7670 次本报讯 (记者冯金灿 通讯员彭永强)把“创新人才基金”经费提高至5万元/项,用于扶持科研爱好者实现“零”突破;“拔尖人才基金”经费30万元/项,为致力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的青年科技人员注入“第一桶金”;高水平科研成果最高可奖500万元。日前,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郑大二附院)出台科研奖励办法和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基金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医院科研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科研积极性,促进高水平成果产出。
郑大二附院设立人才培育基金,增设“拔尖人才基金”,使人才培育基金更加符合医院科技发展规律。“创新人才基金”经费提高至5万元/项,用于扶持科研爱好者实现“零”突破;“拔尖人才基金”经费30万元/项,为致力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的青年科技人员注入“第一桶金”。
在现有“科研项目奖励”“科技成果奖励”“科技论文奖励”“学科建设经费”的基础上,郑大二附院增设“人才团队奖励”和“平台机构奖励”,完善科研奖励的奖种结构,对国家级项目、厅级以上科技成果、高水平论文、入选省级以上的人才计划以及厅级以上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临床研究中心等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和配套经费,促进高水平成果涌现,推动高水平学科、平台建设。
郑大二附院还提高高水平成果奖励标准,对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参照省奖励标准给予配套奖励,最高达500万元/项;鼓励医务人员与国内外机构合作研究,发表高水平论文;加大中华期刊论文奖励力度,与影响因子3分以下SCI(美国《科学引文索引》)论文持平,增加护理、药学、行政后勤管理专业顶级中文期刊按照中华期刊奖励,对于高水平SCI论文给予翻倍奖励;对入选院士、国家长江学者等人才,在奖励的同时给予奖励金额双倍的配套经费;对入选国务院特殊津贴、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给予2万元~5万元奖励,增设河南省专业技术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津贴,分别为20万元/年、10万元/年、3万元/年。
该院还健全配套经费考核制度,配套经费1万元以上的项目、人才计划、学科、平台等均需要参加科研考核。未达到考核要求者,取消3年经费配套资格,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对成果署名权有争议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撤销科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