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细则 五年内建成相关评估考核体系

2019-12-07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4109 次 

本报讯 (记者刘 旸  通讯员张琳琳)日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河南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明确将据此开展相关年度综合评估工作,力争5年内实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平均合格率市级达到80%以上、县级达到60%以上。
《细则》旨在提升河南省卫生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建立和完善覆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治)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应急规范化工作指标体系,持续提升全省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水平和精细化管理能力;力争5年内全省卫生应急体制机制、能力建设、应急处置、运行保障等相关制度更加完备,基本实现卫生应急平时准备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
按照“统筹推进、分类指导、依法科学、有序高效”的建设原则,相关规范化建设将在全省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承担卫生应急任务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内进行。各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为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责任主体,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估工作。
依据《细则》配套出台的《河南省卫生应急工作更规范化建设系列试行标准》,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须建立相应的卫生应急预案/技术方案、应急装备、个人防护标准装备、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实验室应急检测能力、卫生应急演练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规范化指标考核体系,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补短板、强能力、求创新”,推动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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