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监督员学校卫生执法能力

2019-10-31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四版:卫生监督 浏览:12246 次 

省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监督员学校卫生执法能力

   本报讯 (记者杨冬冬 通讯员胡卫峡)“学校内卫生室的主体认定是依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是否是学校负责人。”“如果卫生室地点设在学校内,相关负责人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是学校在编人员,那么此卫生室不属于学校卫生室。”在河南省学校卫生监督教研组及骨干培训班上,面对基层卫生监督员抛出的疑问,省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专家立即研讨并进行现场解惑。
    10月23~25日,河南省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举办了河南省学校卫生监督教研组及骨干培训班。在培训班上,河南省学校卫生教研组对学校卫生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检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研讨,并对一些下问题达成共识。
    《“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规划》中要求,到2020年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率达到80%以上。《学校卫生综合评价规范》中的学校卫生综合评价表包含管理部分和检测部分,因受检测经费和检测机构的制约,检测部分很难同步完成,从而影响了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进度。教研组在查阅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和咨询国家相关专家后,形成意见:卫生监督机构只负责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管理部分的落实,并在国家信息平台上录入相关信息。
    关于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是否要承担托幼机构卫生评价且出具卫生评价报告的问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第一部分卫生保健工作职责中明确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前的卫生评价工作,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卫生监督机构不承担托幼机构卫生评价职责。
    关于普通高校内的图书馆是否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问题。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普通高校内的图书馆应当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关于国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信息平台中显示的“是否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是否纳入协管”两项指标,不但要进行手动填报,还必须在国家信息网络平台单位底档中完善并填报。
    据河南省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培训旨在全面提升全省学校卫生执法监督水平,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人员掌握和运用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能力,扎实推进各项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健康权益。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医药卫生报(网)编辑的名义联系作者,以修改文章、领取证书等借口让作者付费。医药卫生报社在此严正声明:医药卫生报(网)编辑不会以以上等任何借口收费,请各位作者注意辨别,谨防受骗。核实举报电话:0371-85967132  85967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