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符合条件的孕妇(胎儿)可免费接受一次产前诊断

2019-05-25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6321 次 

本报讯 (记者刘 旸)为全省符合条件的孕妇(胎儿)免费提供1次产前诊断服务,包括1次羊膜腔穿刺(或绒毛膜穿刺,或脐静脉穿刺),并对胎儿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或单基因遗传病遗传学诊断(不包括胎儿超声产前诊断)。日前下发的《河南省免费产前诊断服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19年,符合条件的河南省户籍孕妇(胎儿)可免费享受1次产前诊断服务。
依据日前河南省妇女联合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的通知》,2019年,全省继续开展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工作,继续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1次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全年完成筛查140万人;继续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继续为全省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在确定的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筛查服务,全省孕妇早中期产前筛查覆盖率达到50%,新生儿“两病”(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率达到9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全面开展免费产前诊断工作,为全省筛查出的符合条件且自愿接受产前诊断的高风险孕妇(胎儿)免费提供1次产前诊断服务,包括1次羊膜腔穿刺(或绒毛膜穿刺,或脐静脉穿刺),并对胎儿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或单基因遗传病遗传学诊断(不包括胎儿超声产前诊断)。
这已是河南省委、省政府连续3年将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纳入全省重点民生实事,且首次加入了产前诊断服务这一保障内容。刚刚下发的《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免费产前诊断服务对象为: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河南省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河南省户籍,但女方在本省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驻豫军人及户籍不在本地的驻豫军人配偶,可凭所在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享受免费服务;同时,接受免费产前诊断服务的对象须具备高风险因素,接受服务时正在免费产前诊断服务的适用孕周。
《方案》明确,免费产前诊断服务内容,一是免费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为符合条件的孕妇每胎免费提供1次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风险评估、遗传咨询、生育指导、转诊、追踪随访等服务;二是免费胎儿单基因遗传病诊断,为符合条件的孕妇(孕妇为杜氏肌营养不良,血友病A、血友病B基因携带者,或夫妇均为脊髓性肌萎缩症、苯丙酮尿症、甲基丙二酸血症基因携带者)每胎免费提供1次胎儿遗传病基因分析、风险评估、遗传咨询、生育指导、追踪随访等服务。
按照《方案》要求,胎儿染色体核型产前诊断财政补助标准为2000元/胎,胎儿单基因遗传病产前诊断财政补助标准为3000元/胎;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凭转诊单或诊断报告到具备资质的产前诊断机构接受相应项目的免费产前诊断服务,产前诊断服务机构不向服务对象出具收费凭证。
提供免费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机构,应为依法取得资质的河南省内的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所有从事免费产前诊断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产前诊断类别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开展胎儿细胞染色体核型分析的医疗机构必须具有母婴保健技术遗传咨询及细胞遗传执业资质,开展胎儿单基因遗传病产前诊断的医疗机构必须具有母婴保健技术遗传咨询及分子遗传执业资质;严禁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机构及人员提供免费产前诊断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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