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医疗中心建设有了指导性意见

2019-05-16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6971 次 
本报讯 (记者常 娟)2019年建设50个县域医疗中心,2020年县域医疗中心覆盖所有县(市)人民医院,且要全部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或复核评审,其中一批还要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6年版)》要求,县域就诊率达到90%左右。
5月10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河南省推进县域医疗中心建设指导意见》,提出了上述目标。
要想实现上述目标,县域医疗中心建设需要完成加强医院标准化建设、专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医疗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等8个方面的任务。
其中,加强医院标准化建设是指对照《河南省县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基本病种目录(试行)》要求,结合县域外转率较高的病种,健全一级诊疗科目,完善二级诊疗科目,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加强专科建设是指县级医院要加强儿科、精神科、老年病科、康复医学科、传染科等薄弱学科建设,夯实病理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平台专科建设基础,强化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核心专科建设,提升对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及地方病的科室诊疗能力,并根据实际,加强现有实力较强的临床专科建设,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诊疗能力。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指县域医疗中心要着力打造“功能分区合理、医疗流程便捷”的“花园式”医院。开展“健康食堂”行动;加强卫生间建设与管理,按照“二类以上公厕”要求打造“卫生厕所”,鼓励设置第三卫生间(家庭卫生间)。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指到2020年,县域医疗中心信息化水平要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2018版)》三级以上水平;县域内还要依托区域信息平台,建成覆盖县域的医学影像、检查检验、心电、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县域远程医疗系统也要接入河南省远程医疗中心平台,对下联通所有乡镇卫生院,积极创造条件覆盖村卫生室,开展远程诊疗、心电、影像等会诊服务。
河南从深化编制管理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价格管理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供应保障改革等方面为县域医疗中心建设提供保障。其中,在编制管理改革上提出,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明确县域医疗中心的功能定位和管理体制,开展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管理试点工作。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上提出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确定职称评审计划。在深化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改革上,提出在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前提下,在县、乡、村三级探索实行目录、议价、采购、配送“四统一”,落实采购“两票制”,降低成本,保障供应等。
县域医疗中心建设离不开资金支持。河南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投入力度,安排专项扶持引导资金,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优先支持县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省财政统筹现有专项资金,根据工作任务量,补助标准、绩效考核情况等给予项目县(市)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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