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河南省2018年度“医改十大创新举措”“医改典型案例”暨举办医改典型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2019-02-21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9835 次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医疗卫生机构: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新医改启动10周年,为了全面展示新时代医改新气象,促进各地交流互鉴,打造格局更大、群众基础更广的医改传播阵地,搭建一个卫生健康行政管理人员、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媒体交流互动的平台,经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决定评选河南省2018年度“医改十大创新举措”“医改典型案例”,并举办医改典型经验交流会。
一、推选范围
推荐主体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处室及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创新举措应符合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医改政策,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县域综合医改、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药品供应体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互联网+医疗健康”、医疗服务提升、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等重点领域,全面梳理创新性举措,深入挖掘典型做法,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成效和社会反响,具备创新性、实践性和惠民性,具有可推广性、可复制价值。
推荐的创新举措必须是聚焦全局性、突破性、带动性的关键措施,在全省能够形成较强的示范效应。
推荐的医改典型案例可围绕一个具体问题,认真梳理主要做法,为其他地区或单位提供参考借鉴。
二、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按推荐、初评、投票、终评、表彰5个阶段进行。推荐名额为:省辖市可推荐一两项“医改十大创新举措”、2个“医改典型案例”;省直管县(市)推荐1项“医改十大创新举措”、1个“医改典型案例”;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处室和各省直医疗机构可推荐1项“医改十大创新举措”、1个“医改典型案例”。在此期间,《医药卫生报》将选择一些创新举措和典型案例予以报道。
推荐阶段(2019年3月20日前)。由各地各单位推荐上报“医改十大创新举措”“医改典型案例”候选案例。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以地区为单位申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处室和省直医疗机构可独立申报。
活动评委会汇总初评、展示、投票等结果后,最终评出河南省2018年度“医改十大创新举措”“医改典型案例”,并在2019年5月举办的经验交流会上表彰。
三、推选要求
(一)各地在推荐“创新举措”“典型案例”时,应一并报送2000字左右经验材料,并附300字以内的摘要用于投票展示。报名表在《医药卫生报》微信公众号下载,按要求填写后把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z20105321@163.com),材料和推荐表请邮寄到医药卫生报社828(室)。
(二)广播、电视类等辅助材料(必须是播出版),不得重新编排制作。
(三)报送时间截止到3月8日。
联系人:邵 倩  李 歌
联系电话:(0371)85967069
15036086611
邮箱:z20105321@163.com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与学理路交叉口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8楼医药卫生报社828(室)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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