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占比、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同比下降 医务性收入同比上升 河南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一年来整体运行效果良好

2018-09-22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4871 次 

本报讯 (记者常 娟)2017年8月底,在洛阳、焦作、濮阳、鹤壁、漯河、三门峡6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河南省直和11个省辖市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一年(2017年8月31日~2018年8月31日,下文同)过去了,这些公立医院运行效果怎么样?政策补偿是否到位?医务人员收入有无下降?
来自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医改办的数据显示,全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整体运行平稳,价格调整和财政补偿基本达到政策预期,收支结构也得到优化,服务效率持续提升。
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为例。河南在制定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时,就确定了“财政补偿、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与医保报销政策同步衔接”原则。各地按照此原则,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统筹推进管理、补偿、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招采、考核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一年来,省直和11个省辖市284家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率为88.23%,基本达到调价补偿90%的目标。
在医疗服务数量和效率上,省直和11个省辖市城市公立医院也实现了持续提升。数据显示,一年来,这些城市公立医院门急诊达到7509.65万人次,同比上升9.57%;出院患者达到465.6019万人次,同比上升11.22%;平均住院日10.96天,同比缩短0.5天;床位使用率达到95.02%,同比增长1.11个百分点。
在医疗收支结构上,省直和11个省辖市城市公立医院呈现“两升两降”的变化。一年来,这些城市公立医院总体药占比为33.55%,同比下降4.56个百分点;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30.56元,同比下降1.61元;医务性收入占比为26.32%,同比上升3.05个百分点;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总支出比例的31.46%,同比上升0.98个百分点。
同时,全省公立医院药品耗材价格虚高也得到了进一步控制,内部绩效考核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据了解,自2017年8月以来,全省加强重点药品采购使用监控管理,分两步对公立医院用量大药品目录的687个药品进行了降价采购,并联动其他11个省份把药品采购最低价作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挂网限价采购标准,目前已确认2425个限价的药品品规,平均降幅为29.3%。同时,河南全面推开高值医用耗材联合议价采购,依托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率先对高值医用耗材(试剂)进行议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其议价后的全省最低价格实施联动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平均降幅为18.8%,试剂平均降幅为28.1%。
控制了药品耗材虚高价格。省直和11个省辖市城市公立医院还勤修“内功”,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河南省人民医院等医院探索实施了DRGs(疾病诊断相关分类)绩效管理,使每一项制度措施和考核指标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考核结果与人员薪酬、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挂钩,把“多收多得”薪酬分配模式,转变为以工作量核算为基础、以质量考核为重点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模式。
除了这些,全省公立医院坚持公益性办院方向的效果更加凸显。一年来,全省公立医院认真履行公共卫生、医疗救助、健康扶贫、援外、支边支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通过对口支援、远程医疗等措施,着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大多数医院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开展惠民便民和预约诊疗服务,有效改善群众的就医感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住院报销比例逐年提高,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说完了成绩,我们也应看到取消药品加成后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由于医院规模、病种结构和服务项目的差异,不同医院之间价格调整补偿率不均衡;全省城市公立医院检查化验收入同比略有上升,药占比、卫生材料费用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些医院在加强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措施不完善,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尚待进一步提高等。
下一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将针对这些问题着力进行调整。
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医改办有关人员介绍,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全国深化医改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深化医改暨健康扶贫现场会精神,大力推动“四医”联动改革,持续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健全综合监管措施,加强医疗控费管理,强化绩效考核评价,切实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着力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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