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医院分级诊疗基本病种目录确定
2018-09-08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9409 次
本报讯 (记者常 娟)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河南再出重拳。9月3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下发《河南省县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基本病种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提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胃癌根治性大部切除、全切除术等A类100个病种纳入县级医院基本能力标准;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醛固酮增多症等B类50个病种纳入县级医疗机构推荐能力标准。
据了解,《目录》制定的主要目的在于引导县级医疗机构提升诊疗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其中,A类100个病种是基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拟定的,B类50个病种是基于《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拟定的。
据介绍,这些病种并非一成不变,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将根据全省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情况,对《目录》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各地医疗机构也可根据自身的诊疗条件和服务能力增加服务病种,满足群众的需求。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地要认真对照《目录》,通过研究、梳理、对比分析,找出服务能力短板,尤其是县域外转率较高的县(市),要切实制定能力提升规划,加强投入和人才培养,强化内涵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推广适宜的医疗技术,全面提升县级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能力。
除此之外,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对辖区内县级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能力实行动态监控,要以落实《目录》和二级甲等医院评审为抓手,显著提高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能力,努力打造县域医疗中心,降低县域外转率,增强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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