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医师可以注册多个专业

2018-08-25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4883 次 

本报讯 (记者常 娟)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医师执业注册不必局限于一个专业,可同时加注同一类别一两个专业。8月20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管理局出台文件,提出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推进医师多专业注册。
根据通知,凡是在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作为主要执业机构的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皆可多专业注册。
首次进行执业注册的医师,可以根据所在医疗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注册相应专业,鼓励注册同一类别1~3个专业;鼓励注册儿科、康复医学、急救医学、精神卫生、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医学检验、病理等人才短缺专业。
参加工作时只注册一个专业的医师,可根据所在医疗机构工作需要加注同一类别一两个专业;临床类别医师参加儿科医师、精神科医师、全科医师等转岗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在原有执业范围上加注相应专业;执业助理医师经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可以直接变更执业范围,不需要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对于变更注册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师,可以依据原卫生部(现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通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转岗培训或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的通知》进行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为: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向其执业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将执业范围变更为全科医学专业;医师申请变更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时,应当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明、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明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以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执业注册主管部门应当为符合条件的医师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对于院前急救和儿科短线医学专业加试合格执业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管理局明确,不予变更或加注执业范围。具体可按照《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通知(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注册按照《河南省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医师进行执业加注,注册执业范围可以不随执业地点的变化而更改,即医师变更主要执业机构,注册执业范围继续有效。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管理局要求,医疗机构应认真核实医师注册执业范围,协助医师办理电子化注册手续,合理设置岗位职责,发挥多执业范围医师优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医疗服务内涵,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医师注册手续,加强日常监管,并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予以公示,加强社会监督。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对医师正常申请注册多执业范围,不得拒绝办理。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医药卫生报(网)编辑的名义联系作者,以修改文章、领取证书等借口让作者付费。医药卫生报社在此严正声明:医药卫生报(网)编辑不会以以上等任何借口收费,请各位作者注意辨别,谨防受骗。核实举报电话:0371-85967132  85967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