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启动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2018-08-16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四版:卫生监督 浏览:12510 次 
   本报讯  日前,焦作市召开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启动暨培训会。会议就《河南省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具体实施运用方法进行了详细讲解。焦作市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科、卫生计生监督所等相关单位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综合评价工作的第一步是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分类分级,分类监督是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类别和级别、传染病防治重点及风险程度,将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医疗机构(其中医疗机构分为二级及以上医院、一级医院和未定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3类,并进行分类分级监督,然后根据一定原则进行综合评价,最后再计算标化分并确定单位等级。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单位、合格单位、重点监督单位,最终评价结果将影响该机构被监督的频率。
    焦作市卫生计生部门将按要求对综合评价结果予以通报,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将加大对重点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将按照“全覆盖”和“分步走”的思路全面铺开。今年,焦作要将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全部纳入综合评价工作范围,其他未定级医疗机构应逐步纳入,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达到各自总数的5%、10%、15%以上,争取2023年达到30%以上。
    下一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各机构协调机制,及时汇总并在卫生计生部门网站公示评价结果,并将其纳入医疗卫生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学习,认真开展自我评价,对工作中的短板及严重问题要认真整改,努力提高依法执业水平,保障医疗卫生安全;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要做到监督检查与规范指导并重,建立监督执法信息分析与通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
 (王正勋 侯林峰 李亚坤)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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