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订单定向医学生入职和就业安置工作

2018-06-14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7998 次 
    本报讯 (记者常 娟)6月7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中医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2010级首批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生)入职和2013级免费医学生就业安置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今年是2010级首批免费医学生完成“5+3”培养到定向乡镇卫生院履约服务的关键一年;同时,2013级免费医学生即将毕业。这两届免费医学生的履约情况,对落实免费医学生培养政策、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匮乏问题、提升基层临床医师队伍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要求,2010级免费医学生今年下半年完成结业考核后,要在15日内主动到定向单位报到,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履约时间;2013级免费医学生,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和工作流程,15日之内持报到证、毕业证和定向就业协议到签约地报到,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个月内为其提供聘任岗位,安排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开展岗前培训。免费医学生所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以委托培养方式安排其到指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后返回原签约单位服务3年。8月25~31日,所有免费医学生持所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介绍信,到培养院校指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报到。
    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管理局要求,各地要加强管理,严防违约。若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到就业或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履约服务,均视为违约,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对违约人员限制其履约期内的医师注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并由签约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约定追回相关补助费用和违约金。受委托承担免费医学生培养的高校要加强诚信教育,严格学籍档案管理,按照规定把档案安全移交给签约单位,不得由免费医学生本人转送;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不得聘用未完成履约服务的免费医学生。调整定向单位的凭《变更申请表》转接档案,不得将档案交给本人代转。对擅自解除约定、未按规定为免费医学生落实工作岗位及待遇或编制、不负责任造成档案流失、违规聘用未履约免费医学生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培养学校、用人单位,将全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管理局还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定向单位要强化人才意识,对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2010级免费医学生要及早动手,超前谋划,明确专人,主动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免费医学生本人对接;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的职称晋升政策和“与研究生同等对待”的福利待遇,积极主动为免费医学生搭建事业平台,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对完成院校阶段培养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的2013级免费医学生,要积极协调医改、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落实编制政策,加强履约管理,确保相关待遇,积极稳妥地做好就业安置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医药卫生报(网)编辑的名义联系作者,以修改文章、领取证书等借口让作者付费。医药卫生报社在此严正声明:医药卫生报(网)编辑不会以以上等任何借口收费,请各位作者注意辨别,谨防受骗。核实举报电话:0371-85967132  85967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