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共同参与 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2018-06-05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六版:视界 浏览:10917 次 

全社会共同参与 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2003年,国务院制定的《中医药条例》,对促进、规范中医药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着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等新问题和挑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中医药条例》的基础上,《中医药法》出台,促使人们更好地继承和弘扬中医药。
    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这已得到国际上的普遍认同。中医药既是传统的,是历史上形成的传统医学,又是现代的,是不断发展的医学科学。《中医药法》明确规定了发展中医药的方针——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国务院,省级、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都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本地的经济和发展规划中,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中医药管理工作。
    中医药服务包括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和康复服务;中医药服务体系包括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包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其他医疗机构中设置中医药科室以及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等。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的中医药科室是向社会公众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主体。
    发展中医药事业,离不开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培养中医药人才,这需要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在这一教育体系中,既包括中医药学校教育,又包括师承教育;既包括毕业前或者出师前的教育,又包括毕业后或者出师后的继续教育;既包括学历教育,又包括非学历的培训等。其中,中医药学校教育是培养中医药人才的主要渠道,师承教育是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
    此外,国家支持和鼓励中医药科技发展和创新。《中医药法》对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出规定,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对人类健康事业的独特作用。
    《中医药法》还规定要对在中医药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法律具有引导作用,表彰、奖励是发挥法律引导作用的重要方式。发展中医药事业,不仅要靠政府和有关部门,还需要调动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积极性,鼓励全社会参与中医药事业,形成共同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报记者索晓灿整理)

《中医药法》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第三条 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第五条 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 国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为公民获得中医药服务提供保障。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支持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中医药事业。
    第七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培养中医药人才。
    第八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
    第九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
    第十条 对在中医药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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