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2018-01-25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6602 次 

嵩县: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本报记者 张 琦  刘永胜  通讯员 耿 梅

  2017年12月是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蒙世豪(化名)康复回家的第二个月,以往走几步路都难受的蒙世豪已经可以在院子里和其他小朋友开心地玩耍了。蒙世豪是嵩县何村乡李村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017年被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李村卫生所所长孔雷发现蒙世豪患病的情况后,将情况逐级上报至县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办。
    嵩县卫生计生委积极协调,最终通过嵩县红十字会“天使阳光基金”救助项目,让蒙世豪来到洛阳东方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接受健康扶贫手术。此次住院治疗,蒙世豪的医疗费总额为25095.56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14411.1元,大病补充保险报销2009.35元,嵩县红十字会救助5000元,洛阳东方医院申请贫困家庭补助及捐款2000元,共补助23420.45元,蒙世豪家庭只负担了1675.11元。
    蒙世豪的成功救治并不是特例。2017年,洛阳市卫生计生系统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坚持从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全面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和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3个方面着手,目前已经有1000余名患者得到救治。
    搭建坚实救助台阶 让健康扶贫扎根贫困县
    2016年10月,洛阳市成立以副市长张世敏任组长、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健康扶贫工程领导小组。2017年5月,洛阳市卫生计生委调整委机关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全部担任副组长,积极充实委机关扶贫力量。洛阳市人民政府还与嵩县人民政府签订健康扶贫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管理范围,明确工作职责,逐级分解任务。
    为了进一步对健康扶贫进行督查,洛阳市卫生计生委机关成立9个督查组,由班子成员带队每季度到各(县、区)开展一次督查。2017年,洛阳市累计督查乡镇47个,贫困村246个,深入贫困户508户,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市通报,助推县(市、区)健康扶贫问题的整改落实。
    “以前,在村里,谁家有人得了癌症,就是倾家荡产也治不起。现在,因为享受了政府的好政策,我们看病不犯难了。”在嵩县,刚刚申请了大病集中救治的村民何某告诉记者。何某说,驻村干部告诉他,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以“先诊疗、后付费”,并且医疗机构设置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2017年,洛阳市大病救助结算19.4万人次、“先诊疗、后付费”24.14万人次、免收住院押金37975.1万元,为贫困患者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记者了解到,洛阳市卫生计生委按照《洛阳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多次召开大病救治会议,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制定诊疗方案,规范临床路径,控制治疗费用,要求各县(市、区)积极落实9种重大疾病救治政策。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救治任务完成率达到83.3%。
    2016年8月,洛阳市制定《洛阳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目前,贫困地区签约人数达到42.32万人,签约率达到99%,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建档人数42.26万人,建档率达到99%,为贫困人口提供了基本医疗、预约转诊等服务,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健康需求。为了做到关口前移,提前对重大疾病和慢性病进行防控,2017年,洛阳市对贫困地区实施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11925人、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8344人、儿童营养包免费发放18660人,贫困人口健康促进覆盖率达到95.77%,从源头上预防贫困地区出生缺陷等疾病的发生,降低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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