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卫生计生委为困难群众开妙方施良药

2018-01-01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三版:南阳聚焦 浏览:16027 次 
    本报讯 自2016年以来,南阳市卫生计生委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发挥健康扶贫牵头单位作用,紧紧盯着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创新健康扶贫工作方式,协同人社部门探索实施“医保救助工程”,对农村困难群众开妙方施良药;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相衔接,突出慢性病救助,提高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补助费用,实行慢性病签约管理、大病分类救治、“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慢性病、大病患者人均报销比例提高10~25个百分点,其做法受到上级政府的肯定与广大群众的好评。央视《焦点访谈》曾予以专题报道。
妙方一:
坚持问题导向 试点先行
    经过充分调研,南阳市卫生计生委在发现农村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的3个问题:患高血压病、冠心病等慢性病的困难群众群体庞大,每人每年需要医药费4000元左右,而门诊报销有限;大病住院3次报销后余下的30%自付费用,对困难群众来说经济负担仍然较大;大病患者出院后,多数仍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后续治疗费用“吃不消”。
    对此,南阳市卫生计生委年初安排镇平、方城和淅川三县结合实际,先行开展试点,分别出台以慢性病救助为主的具体政策,列出专项资金,由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开展医疗救助。
妙方二:
明晰政策规定 稳步推广实施
    南阳市卫生计生委积极协同人社局、民政局、扶贫办、财政局等部门,深入试点县总结经验,开展专题调研。
    南阳市政府出台《南阳市农村困难群众“医保救助工程”(试行)》及《实施细则》,明确救助对象、标准、资金来源,将本市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特困人员(五保户)、集中救助供养人员列为救助对象;脱贫后,“医保救助工程”待遇延续一年,到期自动终止。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剩余合规费用分类予以救助。第一类是对19种门诊慢性病患者,剩余合规费用按70%给予补助,每人每年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第二类是对10种门诊重特大疾病患者,剩余合规费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按70%、60%给予补助,每人每年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1.2万元;第三类是对住院医疗费用中合规自付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按85%、80%、70%给予补助,不设封顶线;“医保救助工程”补助资金按困难群众每人每年150元标准由市、县财政共同分担。
    目前,南阳已筹资近6000万元,实行专账管理,将39.3万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使5.68万人次困难群众能享受到“医保救助工程”待遇、报销金额421.46万元。
妙方三:
推行便民措施 提升服务水平
    南阳市已全面实施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贫困群众住院治病时在健康扶贫窗口免费登记,治疗期间不缴押金,出院时一并报销所有合规费用后,结清自付费用即可。截至2017年8月底,全市已累计实施“先诊疗、后付费”40342人次,累计免收住院押金3055.9万元。
    “一站式”结算全覆盖。南阳市专门开发“医保救助工程”“一站式”结算系统,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实现一个平台即时结算。目前,全市已建成“医保救助工程”大数据库和“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全市22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169家县级定点医疗机构、205家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了无缝对接。
    开通绿色通道。南阳市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健康扶贫窗口,专门为贫困患者就医登记和结算开展服务,救助对象凭借参保证件、身份证及慢性病救助卡等直接登记,结算时系统自动显示每次报销比例及金额,患者只需负担各类报销后的自付费用。
    据了解,“医保救助工程”自2017年7月推行以来,南阳市困难群众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25个百分点,达90%;门诊大病实际报销比例提高14个百分点,达9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25个百分点,可达85%~95%。各县(区)还实际设立政府医疗保障基金或健康扶贫基金等。
    南阳市卫生计生委督查时随机抽查镇平县杨营镇卫生院医疗费用情况:该卫生院2017年8月共接受贫困群众门诊34人次,总费用5023.5元,个人负担总费用145.48元,人均4.28元,占医疗费的2.9%;接受贫困群众住院54人次,总费用132169元,个人负担总费用(含自费药品费用)3784.87元,人均70.09元,占医疗费的2.86%。该镇郭营村贫困人员秦玉珍的医疗报销单显示,因冠心病住院治疗15天,总费用3985.76元,合规费用为3943.46元,享受各种政策报销后个人承担总费用(含自费药品费用)为68.47元,占医疗总费用的1.72%。
 (乔晓娜  方 圆  李宗豪)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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