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这项制度设计 被盛赞“国内尚无先例可循”

2017-12-23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5202 次 

本报记者 文晓欢  通讯员 姚 侃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郑州市召开“河南省医改工作媒体沟通会”。在此次沟通会上,河南省医改的一项制度设计,被盛赞“国内尚无先例可循”,那就是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自2014年以来,河南省率先在焦作市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试点,积极探索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精准扶贫制度性结合、全民医保体系的制度性完善。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全面建立覆盖所有困难群众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全民医保体系建设的制度性创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是‘普惠制’,是针对所有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大病补充保险是‘特惠制’,是针对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障。通过各项制度的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这项制度设计在‘国内尚无先例可循’,是河南省对全民医保体系的一项制度性创新与探索。”江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周绿林说。
    周绿林从事医疗保险教学和研究工作20余年,对医疗保险比较熟悉。在他看来,河南省开展的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还具有另外两个方面的创新。一是政府政策选择的理念创新。政府财政的选择问题,有限的财政究竟投向何方?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不仅进一步筑牢、织密了社会医疗保障网,也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河南省在公共政策选择上做出了正确选择。二是政府公共治理的理论创新。河南省积极探索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精准扶贫的制度性结合、全民医保体系的制度性完善,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发挥政府作用、利用商业保险功能,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的路子。
    针对河南省医改工作,周绿林还提出了3条建设性意见:一是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强化制度设计的整体性,以及改革的协同性;二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作用和商业保险功能的边界,政府究竟在哪些方面发挥作用,发挥到什么程度,仍然需要探索;三是进一步改革支付方式,充分发挥医保资金的使用效能和效率,使有限的医保资金用在刀刃儿上,切实减轻老百姓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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