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乐县卫生健康委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问卷调查
2026-10-21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医药卫生网讯(记者陈述明 通讯员常路斌)按照上级关于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部署要求,10月12日至19日,南乐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深入辖区8家食品生产企业,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常态跟踪评价问卷调查,同步做好重点标准宣贯和意见收集工作。

工作中,执法人员结合日常监督实际,围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25)、《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花生糕制品》(DBS41/004-202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DBS41/012-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21)五项标准,面向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分类讲解标签标识、添加剂使用、致病菌限量等易错环节,现场解答标准适用问题,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执行要求。在此基础上,通过与企业管理人员、一线质控人员座谈,重点了解标准在生产加工、标签标注、添加剂使用等环节的执行情况,对企业反映的问题现场逐一回应。

问卷填报中,企业人员对五项标准均作了评价,其中对《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25)、《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两项标准反映较为集中,相关建议主要有:新版标签通则“主要展示版面”判定规则有待细化,与《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在日期标示、独立区域设置上缺少统一执行细则和版式示例;添加剂标准带入原则“明显低于”缺乏量化参考,复合食品归类示例覆盖不足。相关建议已逐一登记、分类梳理、汇总上报。
本次共发放常态跟踪评价问卷16份,收回有效问卷16份,有效回收率100%,企业参与度较好。
下一步,南乐县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针对本次收集到的共性问题,结合日常监督开展针对性回访指导,并持续做好后续批次企业的跟踪评价,确保标准宣贯、执行反馈、监督执法环环相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