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独生子女面临的难题有望得到缓解。日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下发《河南省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自7月10日起,三级医疗机构先试先行,有序开展免陪照护服务,探索适合河南省情的医院免陪照护服务。
缓解“一人住院、全家受累”难题
“免陪照护服务主要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在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且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等,由护士或医疗护理员提供的生活照护服务。”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相关人员介绍道,“河南推出免陪照护服务的目的主要是破解‘一人住院、全家受累’难题。”
近年来,我国的老龄化程度日渐加深。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1676万人,占总人口的15.4%。在社会老龄化、少子化程度加深的背景下,一些家庭中的年轻人,比如晓新的“421家庭”(4名老人+2夫妻+1孩),承受着巨大的生活与工作压力,很难有时间和精力去照顾长期住院的患者。
而免陪照护服务改变了传统由家人陪护照顾患者的做法,由专业的医疗护理员进行陪护,帮助家庭减轻照顾患者的时间成本和经济负担,缓解了“一人住院、全家奔波”的后顾之忧。
免陪照护不强制,患者或家属可自由选择是否需要
“医院推出免陪照护服务,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到医院看病,家属不能陪护了?”“患者及其家属有没有选择不需要免陪照护的权利”……一些患者及其家属提出上述疑问。
上述人员解释,免陪照护服务不是“一刀切”,也不是强制服务。因此,住院时,患者及其家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是否需要该服务。不需要免陪照护服务的患者,仍然可以由家属照护。对此,《实施方案》专门提出,医疗机构在探索开展免陪照护服务的同时,还应预留出病房,用于收治不接受免陪照护服务的患者。
医疗护理员充当家属角色,提供生活照护服务
“选择免陪照护服务,家属还需要来医院吗?”“医疗护理员主要提供哪些服务?”……
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相关人员介绍,患者选择免陪照护服务后,不再依赖家属亲自陪护,也不再需要家属自聘护工。医疗护理员可以充当患者家属的角色,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协助为生活部分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以及行动受限的住院患者,提供助餐、助洁、助浴等生活照护服务。
医疗护理员纳入医院统一管理,服务质量更有保障
医疗护理员属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吗,如何保证他们的服务质量……不少人对此心存疑虑。
《实施方案》明确,医疗护理员不属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替代医务人员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
“俗话说,‘三分治疗,七分护理’,护理工作包括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对患者来说都非常重要。医疗护理员提供的是生活护理服务,不是医疗护理,因此不属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相关人员介绍道。
目前,由于缺乏相关培训标准和管理制度,市场上的医疗护理员水平参差不齐。医院提供免陪照护服务,如何保障服务质量?
业内相关人员透露,河南已确定将医疗护理员培训纳入重点领域技能人才项目化培训,以后医疗护理员将持证上岗。
在医院层面,河南也明确,医疗机构要加大免陪照护服务病区护士的配备力度,原则上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在病区护士人力不足的情况下,医疗机构要结合住院患者免陪照护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配备数量适宜、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包括医疗机构直接聘用或与第三方劳务机构签订协议由其派遣),在病区内形成相对固定的专业照护小组,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生活照护服务。
同时,医疗机构还要指定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医疗护理员管理,建立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制度,统一医疗护理员调配、着装、标识,定期开展工作评估,以工作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指标,提高服务水平。
7月10日正式执行,优先覆盖一级护理占比较高的病区
《实施方案》提出,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可以结合临床科室病种特点、患者病情需要、自理能力程度、护理级别等要素,优先在一级护理住院患者占比较高的科室病区,比如,老年医学科、神经科、心血管科、普外科、骨科等探索开展,再逐步提高免陪照护服务病区的比例。
免陪照护服务如何收费、是否纳入医保也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河南5部门明确,医疗机构在特级护理、一级护理服务的基础上提供免陪照护服务的,可加收免陪照护服务项目费用,收费标准按《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执行。“一对多”150元/日,“一对一”240元/日,暂不纳入医保,自7月10日起正式执行,费用由医疗机构收取。
同时,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河南鼓励支持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将免陪照护服务费用纳入商业保险,通过开发新的保险产品或将现有险种进行升级优化,覆盖免陪照护服务的相关费用。(本报记者 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