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出台无偿献血者12项门诊优待政策
2025-6-11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医药卫生网讯(记者张治平 通讯员娄新文)6月3日,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无偿献血者门诊优待政策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月14日起进一步落实献血者门诊优待政策,减免无偿献血者普通门诊诊查费及优先用血、优先就诊、优先检查等12项举措(以下简称“献血者门诊优待政策”)有关事项。
这12项优待举措具体是:1. 门诊诊查费减免:享受普通门诊诊查费减免待遇。2.优先用血: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享优先用血。3.优先就诊:在“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登记后,优先叫号就诊。4.优先检查:超声、放射等检查优先预约。5.优先挂号:专家号源优先候补。6.优先采血:检验科优先叫号采血。7.优先取药:药房增设“献血者优先窗口”提供优先取药服务。8.优先住院:优先协调科室床位。9.优先结算:增设“献血者优先窗口”优先办理各类结算服 务。10.优先病历复印:病历复印窗口提供优先处理服务。11.转诊绿色通道:共建院际救治通道,按需提供会诊,及时完成转诊对接。12.MDT(多学科联合诊疗)绿色通道:提供复杂疾病多学科诊疗优先响应服务。
通知明确实施对象为在开封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个人奖或特别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个人,需向医疗机构提供本人就诊时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开封市无偿献血荣誉卡或获奖证书,累计献血量达到相关奖项标准的,享受同等待遇。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开封市参与捐献全血或单采血小板的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享有12个月优待期,需向医疗机构提供本人就诊时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纸质或电子版无偿献血证。
《通知》指出,“献血者门诊优待政策”工作受益对象既是患者也是无偿献血者,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和各医疗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为无偿献血者实施门诊优待政策对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推动优待政策全面落地。对符合条件的献血者,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门诊优待政策”或另设条件。
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服务流程,在各医疗机构“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设置“无偿献血者优先”醒目标识。鼓励各医疗机构结合单位实际,为无偿献血者提供更多医疗服务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