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办医协会会长李红星,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及社会办医机构代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省级商业保险机构相关负责人参与交流。
当前,社会办医在商业保险合作准入方面,保险公司在理赔风险控制、客户服务质量保障等方面,亟需建立更加紧密、高效的合作机制。针对这些问题,双方展开深入讨论并在多个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其中,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方面,通过设定严格的评价指标,筛选出资质优良的医疗机构纳入白名单;在准入标准与流程优化方面,制定统一的准入流程,明确合作机构的准入条件和程序;在合作模式创新方面,建立一站式报销服务,让患者在医院即可完成医保报销和商业保险理赔,进一步探索“保险+医疗”新业态;在风险共担机制方面,双方提出依托现有的责任险,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险范围内对医疗机构进行赔付的设想,同时组织专家团队对会员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在政策协同方面,完善相关标准和流程,在全省有序推广商业保险直报,并探讨推动“先诊疗、后付费”和按满意度付费等模式。
今后,河南省社会办医协会与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沟通与协作,持续提升社会办医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保险公司的风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