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河南部分门诊诊查费将纳入医保

2024-3-2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  

本报讯 (记者朱晓娟)2月29日,记者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3月1日起,河南省部分门诊诊查费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将进行调整,切实降低参保人员就医负担。

一般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省级知名专家、国家级知名专家的门诊诊查费医保支付类别调整为甲类,纳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一般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的门诊诊查费医保支付标准按5元/次确定。省级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医保支付标准按10元/次确定,国家级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医保支付标准按20元/次确定,收费价格不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比例支付;收费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医保支付标准以内的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由个人负担。各统筹地区执行相关医保支付类别和支付标准,不得自行调整。

审核:星星 责任编辑:杨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