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加强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

2023-10-25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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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朱晓娟)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开展常态化监管、健全制度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保障等措施进行细化,进一步构筑医保基金安全坚固防线,扎实推进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在开展常态化监管方面提出,将基金使用效能情况、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等纳入飞行检查内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机构、重点行为,依托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和监测分析。加强对数据指标异常定点医药机构的现场检查,对上级部门交办、同级部门转办的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涉及的定点医药机构,由医保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联合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审计等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核查,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的实时动态跟踪,实现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全流程、全场景、全领域智能监控,提升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及时发现、准确锁定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持续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在健全制度机制方面,《实施方案》从监管制度、跨部门协同监管、信用管理、异地就医监管和重大事项处置等5个方面着手,织密扎牢基金监管制度笼子。具体为依托“河南链”线上平台,加强医保部门与公安、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的贯通协调,建立健全重要线索、重大案件联查联办和追责问责机制,强化震慑效应;科学合理设置医保领域信用评价指标,对失信医药企业和失信参保人员,可按照规定在医保目录准入、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医药集中采购、挂网资格、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等方面采取处置措施;将履行承诺情况、医保领域信用评价结果、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信息纳入“信用河南”平台,将异地就医结算费用纳入就医地日常审核和稽核检查内容;对医保基金监管政策落实不到位、医保基金监管出现严重问题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医保部门及定点医药机构,省医保局要采取函询或约谈等方式督促指导其严格履行相关责任,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在压实工作责任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了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例如加强对承办医保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检查,提升基金结算赔付效能。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以及参保人员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强医药服务规范管理,落实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要求,做好就诊患者和购药人员医保身份核验、医保目录适用认定、记录和检查检验报告存档等工作,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不正之风,积极推进清廉医院创建行动;对未纳入医保协议管理但其行为与医保基金使用密切相关、影响基金合理使用的机构,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将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纳入乡镇政府综合监管体系,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

审核:星星 责任编辑:赵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