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生素类药物的用药原则
2023-9-1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 【查看证书】一、滥用维生素类药物的危害
1.维生素A可防治夜盲症,但长期大量服用,会出现疲劳、软弱、全身不适、发热、颅内压增高、夜尿增多、毛发干枯或脱落、皮肤干燥瘙痒、食欲缺乏、体重减轻、四肢痛、贫血、眼球突出、剧烈头痛、恶心、呕吐等中毒现象。
2.维生素B1大量使用,会引起头痛、眼花、烦躁、心律失常、浮肿和神经衰弱。临床妇女大量使用维生素B1可引起出血不止。
3.维生素B6可用于治疗妊娠期呕吐,但接受大量维生素B6可致新生儿产生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
4.维生素C的治疗作用非常广泛,因此滥用维生素C的情况也比较严重。有的人错误地认为维生素C多服无害,可以防病治病。虽然维生素C的毒性很小,但长期过量服用仍可产生一些不良反应。大量口服或注射维生素C(一日量〉lg),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 ,恶心、呕吐、胃痉挛。
5.维生素D是防治佝偻病的药物,但长期大量使用就会引起低热、烦躁哭闹、惊厥、厌食、体重下降、肝脏肿大、肾脏损害,骨骼硬化等病症,比佝偻病的危害更大。
6.长期服用大量维生素E(一日量400~800mg),可引起视力模糊、乳腺肿大、腹泻、头晕、流感样综合征、头痛、恶心、胃痉挛、乏力。长期服用超量(一日量>800mg),对维生素K缺乏患者可引起出血倾向,改变内分泌代谢(甲状腺、垂体和肾上腺),改变免疫机制,影响性功能,并有出现血栓性静脉炎或栓塞的危险。
二、合理使用维生素类药物
1.维生素缺乏症:
(1)摄入不足:如食谱不合理、偏食、长期食欲缺乏、牙病、老人吞咽困难等。
(2)吸收障碍:肝胆疾病、胃液分泌不足、胃酸缺乏、肠瘘、胃大部切除术后、胃肠功能减退、慢性腹泻等。
(3)需要量增加:儿童、妊娠及哺乳妇女、特殊工种工人、长期患有消耗性疾病的患者。
(4)长期服用广谱抗生素:可使肠道细菌受抑制而不能合成维生素。
(5)烹调方法不当:如淘米过度、煮粥加碱、油炸食物等。
(6)药物相互作用:如久服液状石蜡可以引起脂溶性维生素的缺乏;长期服用异烟肼的患者,易发生维生素B6缺乏。
(7)某些疾病所致的缺乏:孕妇、哺乳期妇女、疟疾患者出现叶酸缺乏;肝肾功能不全者易发生维生素C缺乏;严重肝脏疾患时易出现维生素K的合成障碍。
另外,维生素还用于某些疾病的辅助治疗:如过敏性疾病、心血管疾病和缺铁性贫血常辅用维生素C,维生素B1则辅助用于神经、精神疾病的治疗。
2.严格掌握剂量和疗程,有些人认为维生素类药物较安全,能增强人体抵抗力,故可任意使用,这是不可取的。急性中毒可发生于大量摄取维生素A(成人超过150万U,小儿超过7.5万~30万u)6小时后。患者出现异常激动、头晕、嗜睡、复视、头痛、呕吐、腹泻、脱皮,婴儿头部可发现凸起肿块,并有躁动、惊厥、呕吐等颅内压增高、脑积水、假性脑瘤表现。每日服用25万~50万u的维生素A长达数周甚至数年者,也可引起慢性中毒。孕妇服用过量的维生素A,还可导致胎儿畸形。
3.针对病因积极治疗:大多数维生素缺乏是由于某些疾病所引起的,所以应找出原因,从根本上进行治疗,而不应单纯依赖维生素的补充。
4.掌握用药时间 :如水溶性维生素B1、B2、C等宜餐后服用,因此类维生素会较快地通过胃肠道,如果空腹服用,则很可能在人体组织未充分吸收利用之前就被排出。此外,脂溶性维生素A、D、E等也应在餐后服用,因餐后胃肠道有较充足的油脂,有利于它们的溶解,促使这类维生素更容易吸收。
5.注意维生素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液体石蜡可减少脂溶性维生素A、D、K、E的吸收并促进排泄。维生素B6口服10~25mg,可迅速消除左旋多巴的治疗作用。广谱抗生素会抑制肠道细菌而使维生素K的合成减少。有酶促作用的药物,如苯巴比妥、苯妥英钠以及阿司匹林等,可促进叶酸的排泄。维生素C能破坏维生素B12,铁剂伴服维生素C可以增加铁离子的吸收量。维生素C和B1不宜与氨茶碱合用,也不宜与口服避孕药同服,以免降低药效。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药学部 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