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调解促和谐 化解矛盾筑平安

——“调、认、补、防、确”五位一体医调新乡模式

2023-7-28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  【查看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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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常俊伟 通讯员 雷曼丽

接待医疗纠纷咨询768件,受理案件604件,调解成功案件594件,调解成功率98%,现场调解转移重大群体性纠纷案件4起,转移成功率100%。

新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国家卫健委等10部委联合表彰“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创新调解方式 提高调解效率

新乡市医调委不断完善依法化解医疗纠纷机制,建立科学的专家评鉴机制,制定《新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学、法学专家库》,合理启用“医学、法学专家评鉴会”。制定《新乡市医疗纠纷突发事件现场紧急介入流程》。矛盾纠纷排查建立台账,重大纠纷集体讨论,明确专人进行调解,建立完整调解档案,严格执行回访制度、保密制度,确保问题化解到位、不反弹。

医学、法学专家库的成功组建与运用,是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进步,是调解机制的一项重大创新,确保了调解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中立优势,突出专业性调解,实现特定行业、特定领域以及复杂矛盾纠纷化解的精细化、专业化、法治化。

2022年12月13日,刘某与某医院的一场医疗纠纷十分紧急,为避免引发舆情,矛盾激化,医调委随即到现场调解。经过5个小时沟通,患方提出赔偿120万元的诉求,医方则认为患方诉求过高,纠纷就这样僵持不前。于是调解员提出进行“专家评鉴”划分责任,12月23日,结合专家评鉴结果,调解员巧妙抓住突破点,情理法结合多角度分析、沟通,医患双方最终就补偿金额问题达成一致。通过运用医学、法学专家评鉴意见,厘清了诊疗过程中的问题与责任,为客观公正地化解纠纷提供了依据,扭转了医患间直接对立、互补信任的局面,纠纷也应规范赔(补)偿,保证赔付及时到位

从院内转移到院外分类调解。各医疗机构都设立有相应的医患纠纷办公室,发生医疗纠纷时,能够快速联动,及时介入,根据实际情况,调解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将“纠纷”“医闹”从院内转移到院外,避免纠纷扩大,把医疗机构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并根据纠纷研判评估纠纷的复杂程度分类处理,将调解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疑难程序,为疏通医患纠纷铺设一条公平、便捷通道。

内强素质,内外联动提升,推动化解质效。在调解工作中,医调委一如既往地不断探索总结,注重调解员个人能力的培养与综合素质的提升。除了参加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之外,每周定期开展培训学习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邀请法律专家、法官授课、心理疏导体会交流,从思想政治、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调解技巧、政策纲领、心理技巧等多层次、多角度切入培训,调解员的法律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外树形象,维护医院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调解室优势,实现服务个性化。调解环境方面,注重优化室内布局,室内布置文化墙,发挥调解工作室便民、亲民的优势,缓解医患双方的对立情绪,使医患双方心平气和地调解,将调解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大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经回访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满意率达100%,为全市医疗纠纷化解提供了个性化服务,社会对医调委的认可公信度不断提升。

规范风险分担 保证赔偿到位

为了探索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将院内纠纷引导至院外解决,减少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风险,新乡市卫健委印发了《新乡市医疗责任风险金管理办法》,在发生医疗纠纷赔(补)偿时用于支付专项储备金。

全市49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自行筹集,纳入医疗风险基金集中管理,统筹使用,专款专用,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不足部分及时补充。医疗纠纷赔(补)偿统一有补偿中心负责处理,明确规定赔付时限,人民调解协议、法院判决、行政调解协议调解终结的案件都予以认可,由支付中心负责赔付,绝不推不拖,及时足额赔付。

促进调医互动 加强反馈监督

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注重加强医疗机构医疗纠纷防范,做好医疗纠纷的常态化排查,坚持做到定期、按时对来电来访的医疗纠纷进行排查、统计、上报。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做到纠纷排查常态化,医疗秩序和诊疗环境明显改善,医务人员执业安全感显著提升。

重大医疗纠纷案例分析。对成功调解的重大医疗纠纷进行案例整理,分析医院在内部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医疗机构医院管理漏洞和技术薄弱环节,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及医疗机构,加以提醒完善,并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开设“调医互动”板块。医调委定期主编调处信息简报,创造性的开设“调医互动”反馈,不断对医疗机构案件风险信息、风险管理提出改进建议。通过调解、评估、鉴定、补偿等整个过程发现医疗机构风险管理的不足之处,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医院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服务水平,增强医疗机构医疗纠纷预防能力,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开展司法确认 增强社会公信力

努力建立诉调对接多元化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落实医调委职责,新乡市医调委与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卫滨区人民法院密切加强协作,建立医疗纠纷诉调对接,主动化解矛盾,优化医患关系,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的能力水平。当医调委调解成功的医疗纠纷案件需要进行司法确认时,人民法院给予全力支持。对调解不成功的医疗纠纷可引导至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调解+司法确认”使纠纷处理更加快捷,并对调解结果进行法律“赋能”,通过调委会调处与司法诉讼有机结合,有效形成功能互补,共同推动矛盾纠纷诉调对接,为医患双方疏通维权渠道。

2022年5月13日,新乡市某医院与患者张某调解成功达成协议,医调委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建立后,原本正常程序要一个月才能办理的司法确认,仅用5天就完成确认。首例医疗纠纷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完成,标志着市医调委与人民法院实现效力衔接,为“诉前调解”保驾护航。2022年5月以来,成功完成“司法确认”7起。

“人民调解+医学、法学专家评定+司法确认”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形成,标志着该市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走在了全省前列。

医调委医疗纠纷调解“调、认、补、防、确”五位一体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新乡新模式,经过近几年的探索,新乡市医疗纠纷调解机制进一步健全,发生医疗纠纷找医调委解决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有效化解了一大批医疗纠纷案件,受到了医患双方和社会的认可,逐步实现医疗纠纷应调尽调,就地化解的目标。实现了患者、医院、政府“三满意”。

新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认真落实《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纵深推进“三零”平安创建,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强化机制保障,创新调解方式,促进医调互动,内外联动提升,采取更多暖民心举措,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利,在促进医患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新乡市某医院与患者刘某某的调解现场

 

 

患者家属到医调委前期咨询

 

调解员对患者及家属做背靠背调解

 

调解成功后患者家属送来锦旗

审核:星星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