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的辨治技巧
2023-5-19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 【查看证书】 1.调节整体平衡
人体是以五脏为中心,配合六腑,通过经络系统,联合五体、五官、九窍、四肢百骸而组成的有机联系整体,局部病变往往是整体的病理反映。因此,立法选方,既要注意局部,更须重视整体,应通过整体调节以促进局部病变的恢复,使阴阳达到相对平衡,此即调节整体平衡原则。
调节整体平衡的目的是恢复和建立相对平衡的阴阳关系,其方法是去其有余、补其不足两个方面。去其有余,即去其阴阳之偏盛。阴或阳的过盛和有余,或为阴盛,或为阳盛,阴盛则寒,阳盛则热,阴盛还可化生水湿痰饮,阳盛也可化生瘀滞燥结。故去其有余,有温、清、利、下等各种具体治法;补其不足,即补其阴阳之偏衰,有补阴与补阳之不同。
调节整体平衡还要求对各种治疗措施和方药的运用适可而止,不可矫枉过正,以防机体出现偏颇。如攻邪时须注意勿伤正,补虚时注意勿留邪,清热注意不伤阳,散寒注意不伤阴,补脾注意不碍胃等。
2.把握动态变化
疾病的过程是邪正斗争,此消彼长,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疾病的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病理特点。因此,必须把握其动态变化,分阶段进行治疗。
外感病证,初期阶段邪气未盛,正气未衰,病较轻浅,可即发散祛邪;进入中期,病邪深入,病情加重,更当着重祛邪,减其病势;后期邪气渐衰,正气未复,既要继续祛除余邪,又要扶正以祛邪,使邪去正复。这是把握动态变化治疗原则在外感病证方面的应用。
内伤病证,初病之时,一般不宜用峻猛药物;进入中期,大多正气渐虚,治当轻补;或有因气、血、痰、火郁结而成实证,需用峻剂而治者,亦只宜暂用;及至末期,久虚成损,则宜调气血,养五脏,兼顾其实。进入中期,所积渐坚,治宜软化之;转入后期,正气已虚,则宜攻补兼施,审其主次处理。
3.顺应异法方宜
疾病的发生、发展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时令气候、地理环境等,尤其是患者体质因素的影响更为明显。因此,在治疗疾病时,必须根据季节、气候、地区、患者的体质、年龄等不同特点而选用适宜治疗方法,此即顺应异法方宜的治疗原则,具体包括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三个方面。
四时气候的变化对人体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均会产生一定影响。即使一日之内,人体的气血也依经络循行有一定的流注次序。治疗应结合不同季节、不同时辰的特点,考虑用药的原则,称为“因时制宜”。如春夏季节,气候由温渐热,阳气升发,人体腠理疏松开泄,即便此时外感风寒,治疗时一般也不可过用辛温发散之品,以防止开泄太过.耗气伤阴;而秋冬季节,气候由凉逐渐变寒,阴盛阳衰,腠理致密,阳气敛藏于内,此时若非大温大热之证,寒凉之品断当慎用,以防苦寒伤阳。
根据不同地区的地理环境特点,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称为“因地制宜”。如我国西北地区,地势高而寒冷少雨,故其病多燥寒,治宜辛润;东南地区地势低而温热多雨,故其病多湿热,治宜清化。地区不同,患病亦异,治法应当有别。即使患者有相同病证,治疗用药亦应考虑不同地区的特点而区别对待。如辛温发表药治外感风寒证,在西北地区,药量可以稍重;而东南温热地区,药量则宜稍轻,或改用辛平宣泄之剂。
根据患者年龄、体质、性别、生活习惯等不同特点,来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称为“因人制宜”。如妇女患者,因有月经、怀孕、产后等特殊情况,治疗用药必须加以考虑,慎用或忌用峻下、破血、滑利等药物。不同年龄其生理机能及病变特点亦不相同,老年人气血衰少,生机减退,患病多虚证或正虚邪实,虚证宜补,而有邪实须攻者应慎重,以免损伤正气。在体质方面,由于个体的先天禀赋和后天调养不同,素质有强有弱,尚有偏寒偏热以及素有宿疾的不同,故虽患同一疾病,治疗用药亦应有所区别,阳热之体慎用温补,阴寒之体慎用寒凉等。
4.重视调摄护理
恰当的调护,有利于正气的恢复、邪气的祛除和促进患者早日康复。忽视调摄护理,不仅会延误康复时间,还会出现“食复”“劳复”等情况,以致病情反复。因此,必须重视调摄护理。调摄护理的内容十分丰富,如饮食护理、生活护理、精神护理、服药护理等。护理措施的采用同样应以辨证论治为指导,当辨证施护,随证而异。如对风寒表证,在应用解表发汗时,护理上不仅应避免患者再受风寒外袭,还要酌加衣被,给予热汤、热粥,促其发汗。若属里实热证,在调护上则要注意多给清凉冷饮,保持室内通风,衣着宜薄,且使大便通畅,或以温浴降温。
还应重视精神护理,使患者保持心情舒畅。在饮食护理方面要注意忌宜。在配合药物治疗时,可加用如针灸、推拿、拔火罐、熨法等其他治疗护理方法,以增强治疗效果。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医院中医科 王耀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