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慢性肾脏病患者用药须知
2023-2-16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 【查看证书】慢性肾脏病患者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可分为5个时期(1期表示肾功能最好,5期则最差)。肾功能不全患者因为下述原因易出现药物中毒。1.药物清除减慢或分布异常:肾单位滤过率下降,导致药物原型排泄减慢;药物在肝脏的代谢产物从肾脏排泄减少也可引起代谢产物蓄积中毒;尿毒症毒素及继发的各种内环境紊乱会影响肝代谢酶功能,使主要在肝脏代谢分解的药物清除也下降。2.慢性肾脏病患者对某些药物敏感性增高:部分药物如麻醉药、镇静药等通过血脑屏障增加,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的机会增多。3.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可增加部分药物的清除。
基于以上原因,慢性肾脏病患者用药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有明确的用药指征。
(2)对药代或药效动力学受肾功能影响较大的药物,应依肾功能减退的程度调整剂量和给药方案,个体化用药。如肾功能损害较轻时,药物剂量减为正常用量的75%-100%;中度损害,药物剂量是正常用量的50%-75%;重度损害,药物剂量是正常用量的25%-50%。必要时可通过血浆药物浓度监测来评估。
(3)熟悉药物在体内代谢的特点,密切观察药物的临床不良反应和毒性作用,如青霉素及头孢类药物中毒易诱发神经精神症状,抗结核药物异烟肼及胃肠动力药物胃复安、吗丁啉中毒易发生锥体外系症状。在使用地高辛,氨茶碱、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药物时,有条件的话可以测定药物的血浆浓度,避免出现中毒症状。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时,要及时调整剂量和给药方式。如确需应用某些有肾毒性的药物,则应减少药物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对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时清除较多的药物,需在透析后给药或补充剂量。
(4)如确定出现药物蓄积中毒情况,应立即停药,并采取加速药物排出或拮抗药物毒性的治疗措施,以利于患者恢复。
简单来讲,慢性肾脏病患者在使用药物时必须遵循两个原则:1.尽量选用对肾无毒性或低毒性的药物;2.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药物使用的剂量。在临床工作中,有些药物对肾脏病患者是禁止使用的(如庆大霉素等),有些药物则需谨慎使用,使用这些药物往往需要密切观察。
慢性肾衰竭时常用药物的剂量调整:
(1)抗感染药 氨基糖苷类、头孢菌素类、多粘菌素类、林可霉素、两性霉素B、乙胺丁醇、氧氟沙星、万古霉素、甲硝唑等,需要调整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磺胺类、呋喃类、头孢噻啶,应尽量避免使用。
(2)抗高血压药 钙通道拮抗剂(如硝苯地平)一般不必调整剂量,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如卡托普利)应注意高钾血症的发生。
(3)镇静药 肾衰竭时人体对镇静药的敏感性增强,如安定,使用后药物作用时间延长,应尽量避免长期应用。
(4)内分泌和代谢疾病用药 胰岛素用量应减少,根据血糖水平进行调整。口服降糖药用量多数需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如对于慢性肾病3a期以上的患者,二甲双胍应慎用或禁用。
(5)胃肠道用药 一些含镁缓泻剂和含磷催吐剂可引起镁和磷蓄积,应注意适量、短期应用。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血液净化中心 岳晓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