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永胜 通讯员耿梅)9月13日,洛阳市第四届名医名护评选结果揭晓,200名当选者中,20名特级名医名护、60名优秀名医名护和120名百佳名医名护将按照规定,分别享受每年5000元、3000元、2000元的专项津贴。
近年来,洛阳市卫健委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改善医务工作者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联合相关部门评选表彰了一大批“洛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洛阳市优秀专家”“洛阳市名医名护”,营造了更加有利于人才施展聪明才智和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为加快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为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树立和宣传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者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名医名护在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骨干作用,在市委人才办的指导下,市卫健委开展了洛阳市第四届名医名护评选工作。经个人申报、民主测评、单位推荐、汇总初审、综合评审、公示备案、命名表彰等程序,共评选出名医名护200名,其中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八九医院王玲等10人获得“洛阳市第四届特级名医”荣誉称号;洛阳市中心医院马江帆等10人获得“洛阳市第四届特级名护”荣誉称号;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卫利民等30人获得“洛阳市第四届优秀名医”荣誉称号;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马乐等30人获得“洛阳市第四届优秀名护”荣誉称号;洛阳守义乳康医院丁小红等60人获得“洛阳市第四届百佳名医”荣誉称号;洛阳石化医院丁会等60人获得“洛阳市第四届百佳名护”荣誉称号。
据悉,洛阳市名医名护实行津贴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届期三年内,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名医名护,由市财政发放年度津贴。特级名医名护每年发放津贴5000元,优秀名医名护3000元,百佳名医名护2000元。对年度考核不称职者,撤销其名医名护称号,不再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