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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县域大病救治管理工作

2021-11-29 来源:医药卫生网
本报讯 (记者卜俊成)近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相关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省直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推进脱贫地区县域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其中,河南前期确定的30种大病的各级定点医院、临床路径、诊疗方案、专家组等,原则上保持不变;罹患30种大病的患者可自愿选择。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定点医院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有关病种诊疗规范、临床路径、技术操作规程等,确定具体的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加强对定点医院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加大医疗行为监管力度;支持定点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设施配备等,加强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快推进专科联盟建设,持续开展专家组巡诊和对口支援等工作,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和远程医疗服务,提升县域大病诊疗能力。
定点医院要落实基层首诊原则,在确保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引导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确有必要的,转诊至省级、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治疗;要强化规范诊疗意识和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促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要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沟通衔接,及时将大病患者信息转介至患者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国家医保目录药品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要加强医患沟通,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医疗措施、费用及保障政策和替代方案等,尊重患者的选择权。此外,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对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和服务,提供就医指导和健康宣教。
河南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模式作为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针对所有罹患30种大病的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前期确定的30种大病的各级定点医院、临床路径、诊疗方案、专家组等,原则上保持不变。因实际工作需要,确需调整的,由各省辖市卫生健康委统筹安排。按照自愿原则,罹患30种大病的患者可自愿选择。
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和任务分工,统筹做好政策衔接、资源调配等,持续开展专家组巡诊和对口支援工作,加大工作督导检查推动力度,着力推动工作落实。
 
审核:星星 责任编辑:赵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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