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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七项措施保障激励基层医务人员

2021-1-9 来源:医药卫生网

本报讯记者丁宏伟通讯员王现超)为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日前,平舆县卫健体委、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联合发出通知,建立完善七项机制,激发基层医务人员活力,提升医疗技术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卫生健康需求。

一是完善薪酬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政策,允许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自主决定内部绩效工资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中,可提取60%以上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达到推荐标准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提取75%以上,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可提取80%以上),可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加班补助、值班补助、夜班补助、下乡补助、有毒有害补助等子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中,原则上不低于70%用于签约团队内部分配。用于签约团队内部分配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和全科医生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在绩效工资中单列。

二是建立基层医生生活补助制度。对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结合工作条件、工作任务和服务年限等因素发放一定的岗位津贴,财政按政策落实补助。基层全科医生的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的平均收入水平,通过承担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等方式,合理提高基层全科医生的收入;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且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按临床医学、中医学硕士学位研究生落实薪酬待遇,引导全科医生长期扎根基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引进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全日制本科以上医学人才,可参考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三是健全村医养老保障。积极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对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择优实行“乡聘村用”,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由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参保费用,乡镇卫生院缴费部分纳入其正常支出范围,县级财政对养老保险参保费用予以补助。鼓励其他乡村医生以社会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费用由个人缴纳。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按城乡养老保险衔接办法,可以申请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财政补助缴纳参保费用并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乡聘村用”人员,到龄退出后不再发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

四是完善村医村卫生室补助政策。2021年起将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提高到50%,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助经费。医保支持村医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在村卫生室开展门诊统筹,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一般诊疗费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按村卫生室服务人口数量和当年人均标准核定,服务人口不满1000人的,按1000人给予补助;偏远、贫困地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同时根据服务人口、产权性质等因素,对村卫生室日常运行发生的水费、电费、网络使用费和房屋修缮、设备更新维护等公用支出,以及投保医疗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给予适当补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名义向村卫生室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不得对公有产权卫生室收取租赁费。

五是优化岗位管理和职称晋升政策。进一步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提高至16%,其中正高级岗位在5%以内确定。对规模小、人员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设置使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在乡镇、社区累计工作25年以上并且现在乡镇社区工作满1年的在岗执业医师,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以直接申报卫生系列基层副高级职称。

六是健全在职培训机制。健全基层医务人员定期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机制,加强家庭医生的实践技能培训及其团队成员的继续医学教育,确保基层医生每3至5年到上级医疗机构免费进修学习3-6个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将每年业务收入的3-5%作为人才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本单位的人才引进、学历提升和继续教育。对在职完成学历提升的,所在单位按适当比例给予学费补贴。

  七是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保医疗责任和意外伤害保险。支持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立医疗风险基金,设立医疗风险基金账户,用于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赔偿。所需资金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个人分担,村卫生室分担部分从基本运行经费中列支。严厉打击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审核:星星 责任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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