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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

2020-7-17 来源:医药卫生网
 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

 

豫卫医〔2020〕2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总工会、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共青团市委,各军分区(警备区)、济源人武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临床血液供应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现就进一步推动我省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政府主导,完善部门联动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继续贯彻落实《献血法》,从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政府牵头的无偿献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年度无偿献血计划,统筹协调解决无偿献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发展长效机制,将无偿献血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创建等结合,从宣传组织、社会动员、经费投入、人员配置、采血网点布局等方面支持无偿献血工作,进一步巩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 

二、部门协作,做好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

各级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建立完善“质量上收、服务下沉”的血站服务体系,将献血屋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完善采血网点布局,加强各级采供血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血站新建扩建项目等建设的支持力度。自然资源、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对献血屋建设、流动采血车停放提供支持,每县、区在人流量大、繁华地段设立2~3个献血屋或按每50万~100万人口规划1个固定献血屋地点,5~10个相对固定的献血车停放地点,并建立专属的停靠标识。公安部门对献血车、送血车出行、停放提供便利,确保血站服务体系与当地医疗卫生发展趋势相适应。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军队卫生部门应当加强血液安全管理,指导血站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高危献血者屏蔽和淘汰制度,健全血液预警机制。卫生健康、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传染病流行情况,完善血液筛查策略,视情况增加血液筛查项目。

三、保障有力,改革完善血站运行机制

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安排经费,保障血站正常运行和发展。各级卫生健康、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9〕28号)要求,持续推进血站服务体系机制创新,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贯彻“两个允许”,加大财政经费保障力度,逐步建立与血液安全责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和采血工作量相适应的血站绩效动态评价制度,充分调动血站员工积极性,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

四、协同动员,保障全省医疗机构血液供应

各党政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献血法》规定,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军队有关单位应当积极组织广大官兵参加无偿献血;各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有关群团组织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大中专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各类企业及其他事业单位,加强对职工、师生和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动员,在德育、健康教育内容中加入无偿献血知识,并将参加无偿献血情况作为职工和师生评优评先标准,在大中专院校、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积极规划固定献血场所,各地各单位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和不少于人群10%的应急献血团队。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军队有关卫生部门应当组织建立血液应急保障预案和预警机制,加强应急献血者队伍建设,做好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的血液保障。完善区域间血液调配制度,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血液调配车辆进行全省集中免费办理ETC,建立血液调配车辆绿色通道机制,确保血液运输安全、有效、快捷。

五、营造氛围,创新无偿献血激励机制

发展改革、文化广电和旅游、财政、卫生健康、红十字会等部门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无偿献血者凭献血证当天休公假,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开展无偿献血表彰活动。在我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政府建设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鼓励和倡导市、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

各地应当把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素养相结合,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将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各级宣传、文化广电和旅游、网信、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红十字会等部门应当积极推动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加大无偿献血公益广告播放力度,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理念,普及无偿献血知识,倡导无偿献血是健康生活的组成部分,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无私奉献和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各级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部门在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免费设置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挖掘中华文明团结、互助的文化内涵,借助传统节日、纪念日开展主题宣传和献血者关爱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各级教育部门应当将无偿献血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将血站作为中小学生普及医学和健康科学知识的重要阵地,在校青少年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应达到95%以上。

六、加强管理,改善无偿献血者献血体验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军队有关卫生部门要加快推进血液管理信息互联互通,拓展无偿献血招募模式,探索建立“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优化实施预约献血服务。完善献血者及直系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流程。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直报比例达到90%以上。全面推进血站信息公开,增进社会信任。各级群团组织、红十字会应当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和服务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血站要开展血液舆情监测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无偿献血与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联系密切、相辅相成,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血站应当统筹推进,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志愿服务,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2020年7月9日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

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河南省红十字会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军区保障局

审核:朱晓娟 责任编辑:梁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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