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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八项措施加强新冠肺炎重点人员管控

2020-2-28 来源:医药卫生网

本报讯(记者陈述明   通讯员郭克喜  管松利)2月25日,濮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通知,采取八项措施,强化重点人员管控。

一是对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由所属地县(区)、中原油田负责集中隔离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再由村(社区)负责居家隔离14天。对其居住的楼宇(胡同)实行14天全封闭管理,并进行全面消毒。二是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由所属地县(区)、中原油田负责集中隔离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再由村(社区)负责居家隔离14天。对其居住的单元(门栋、院落)实行14天全封闭管理,并进行全面消毒。三是对疑似病例,在定点医院隔离救治出院后,由村(社区)负责居家隔离14天。对其居住的单元(门栋、院落)实行14天全封闭管理(若疑似病例在14天内出院,当日解除),并进行全面消毒。四是对发热留观人员,出院后由村(社区)负责居家隔离14天。五是对市域外入濮返濮人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和所住村(社区)进行双报告。对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的人员,进行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14天(企业人员必须集中隔离);对来自其他地区的人员,持有健康证明的人员无需进行隔离,无健康证明的人员隔离7天。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六是对本区域、本单位出现发热、干咳、呼吸困难、乏力等疑似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向村(社区)报告,在村医(社区卫生人员)引导下按照规定就诊。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进行处理。七是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病患密切接触者及发热人员,严禁赴京。八是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县(区)、本单位、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对工作不力,造成疫情发生蔓延的,要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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