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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健康

2020-2-16 来源:医药卫生网

——沈丘县卫健委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侯少飞 通讯员李新海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以来,沈丘县卫健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政治担当,牢记初心使命,勇担疫情防控主力军职责,多策并举,有效控制了疫情的蔓延,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

截止目前,该县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0例,疑似病例1人,治愈3人,无重症、死亡病例;确定病人密切接触者175人,累计解除医学观察105人,现医学留观70人;累计排查出湖北及其它疫区返乡人员6587人,解除留观5774人;累计排查出湖北及其它疫区返乡密切接触者13175人,解除留观11228人。目前,湖北及其它疫区返乡人员、湖北及其它疫区返乡密切接触人员、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三类人员)共留观或医学观察2830人,其中:居家留观或医学观察2780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治疗留观20人,纸店镇集中隔离医学留观30人。

主动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联防联控措施

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疫情防控命令后,该县卫建委迅速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应急、医政、疾控负责人任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和应急指挥组、疫情防控组、病例诊疗组、监督组、生物安全组、宣传组、外事组、后勤保障组8个工作组,明确了各工作组职责和任务。制定了《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应急预案(试行)》、《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转发了国家、省、市防控、诊疗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召开了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和6次推进会、9次业务知识培训会。该县纸店镇新冠肺炎二代传播疫情发生后,该委快速反应,立即向纸店镇中心卫生院派驻工作队,组织、监督、指导纸店镇中心卫生院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同时,协助纸店镇党委、政府设立了病人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治工作的开展。

疫情防空期间,该委班子每天上班前召开碰头会,听取8个工作组情况汇报,集体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委机关相关股室、各医疗机构、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建立了信息互联互通制,形成了委机关牵头、医疗机构发现、120转运、疾控中心流调和消毒、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一整套防控工作机制,做到了互通有无,信息共享。作为县防控指挥部防治组牵头单位,该委按时参加县防控指挥部召开的各项联防联控机制工作会。在及时向县指挥部上报全县防治信息的同时,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同时,组织医务人员,帮助相关部门和各卡点测量体温以及疫点消毒,充分发挥了联防联控机制卫健部门的作用。

积极宣传防控知识    全面认真排查澄底

针对春节期间返乡人员较多的实际现状,该委第一时间印发了《致武汉返回沈丘老乡们和武汉来沈丘同胞的一封信》,依托微信群、公众号、QQ群等信息平台,采取发放宣传折页、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农村大喇叭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致病原因、防控措施等知识,让广大群众了解此病可防可治,不必引起恐慌。针对没有文化或文化水平较低的人群,以及有隐匿疫区史嫌疑人员等,通过面对面宣传方式,重点宣传防控知识、不落实防控措施的危害,增强对国家、对他人、对自己负责的意识。截止目前,印发宣传折页10万份,悬挂标语200多幅,出动宣传车25辆,设置健康宣传版面600多块。同时,分期分批对医务人员和相关防控人员进行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和诊疗知识培训,提高了医务人员防治工作水平。

同时,该委按照《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排查工作方案》、《沈丘县关于进一步扩大开展湖北等疫区返乡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召开了卫健系统武汉疫区返乡及其密切接触者排查工作和扩面排查工作动员会,要求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全力配合乡镇政府做好排查澄底工作。主要核实来自湖北等重点疫区及其密切接触者、确诊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要求逐一进行登记,确保不漏一人。期间,利用移动、联通、电信、大唐电信呼叫中心和公安部门大数据比对等通信网络和技术手段,排查出近期经武汉和沈丘两地的手机号码9350个,经逐一核实确定在沈丘县域内人数3703人。基本弄清了底数,逐人建立了台账,并实行了动态管理。要求各乡镇新发现湖北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及时进行上报。同时,该委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县卫健系统湖北等疫区返乡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排查工作的通知》,责成各卫生健康单位写出排查无漏报保证书,认真做好排查与上报,发现有疫区史和密切接触史者,一律不得安排上班,并监督居家留观,并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

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加强救治管理体系

为了明确工作任务,该委制订了防控工作方案,成立了防控专家组、流调工作队、消毒工作队等,储备了防控应急物资。绘制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图》、《武汉返乡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排查留观流程图》、《确诊或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流程图》,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明确了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防控工作责任和义务,实行了责任追究制;加强预检分诊,狠抓病区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场所,划定不同病人就诊路线,减少院内感染;选派有专业能力和经验丰富的感染性疾病科医务人员,承担预检分诊任务,提高预检分诊能力。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立预检分诊台46个,县、乡两级公立医院设置发热门诊24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全天候派人值守。加强普通病区管理,严格传染病诊断和研判,严防新冠肺炎病人流入普通病房。印发了《全县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患者陪护、探视的相关规定》,加强陪护人员审查和管理,陪护人员必须出具乡村证明,经医务人员再次审核,无疫区及其密切接触史者,方可作为病人陪护者,由医院发放陪护证,一个住院患者只限一人陪护。减少人员聚集和来回流动;严格人员管控,规范解除程序。按照“追踪到人、登记在册、乡村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则,严格湖北等重点疫区返乡及其密切接触者、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对上述三类人员实行乡、村两级干部和医务人员包保制(三包一),无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者,发放健康管理告知书,实行居家观察(居家医学观察),做到居家一人一室隔离观察;乡村医务人员负责每天早、晚两次测量体温,询问身体状况,填写湖北等疫区返乡人员观察登记表和密切接触者观察登记表。发现异常,及时送医。严禁截留治疗和瞒报。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印发了《关于解除隔离医学留观人员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留观14日硬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特别是医务人员,结合健康状况进行认真研判,做出是否解除隔离观察的决定,发放解除隔离观察意见书;经研判,不能解除留观者,可视情节延长留观时间;强化病人转运,做到无缝对接。乡、村两级发现居家留观人员出现发热等异常者,由“三包一”人员拨打120,专属救护车送至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和诊断;经专家检查和诊断,认为不需要在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留观者,120救护车送回原乡镇居住地,并通知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居家观察管理;需进行隔离留观的,立即进行隔离留观治疗。实行120专用救护车接送病人交接完善手续制,切实做到病人转运无缝对接;实行流调前置,加强个人防护。实行流调关口前移,发现高度怀疑者、以及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者,立即启动流行病学调查程序和疫点消毒工作,并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未出现迟报、瞒报现象。明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为防控物资管理第一责任人,按照《新型肺炎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要求,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防护需要,科学合理分配防护用品,确保医务人员能够获得必需的防护用品,严防防控人员感染。严格规范穿戴和摘脱防护用品,强化实施手卫生等标准预防措施,确保医务人员安全;严防院内感染,保障医疗安全。各医疗机构对本单位放射、检验、B超、理疗等重点感染防控科室逐一进行梳理,查找防控策略和措施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改进。严格落实感控分区管理,强化不同区域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行为规范监督管理。转发了《河南省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100个感染防控流程》,进一步规范了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和防护措施,阻断病原体在医疗机构内传播,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落实样本采集、转运规范,做到了样本采集及时,并规范转运到市疾控中心。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行酒精、84消毒液等易燃易爆物资专人管理、专库储存,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回头看”,防止再次感染。凡是解除的留观人员,由包保责任人逐一进行“回头看”,发现异常,立即进行再次居家留观,防止再次感染,严防疫情传播;加强疫情监测,定期进行研判。对全县疫情进行全面监控,密切关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新冠肺炎疫情进展、随时跟踪疾病研究最新动态,24小时不间断监测全县疫情报告情况。县卫健委防控专家组,根据该县疫情发展趋势,多次召开专家疫情研判会,认真听取专家疫情防控意见,研究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应对意见的通知》、《关于武汉返乡发热人员分级管理意见》等疫情应对规定,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该委明确县人民医院为定点救治医院,设置了专属隔离救治区。县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三楼8间23个床位,可救治23个确诊病人;二楼、四楼共16间46个床位,可隔离留观16人;在县中医院设立了隔离观察诊疗区,感染楼共三层,18间54个床位,可隔离留观18人;各乡镇卫生院准备留观病房103间。目前,该县可用留观病房137个,确诊病人治疗病床23个。同时,把县疾控中心慢病医院作为第三梯队,随时为隔离观察诊治做准备。成立了救治专家组,组建三只医疗救治工作队,共139人,其中:县医院107人、中医院32人;根据国家诊疗方案要求,对救治人员进行了多次业务知识培训,落实国家“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政策,建全和完善医疗救治运行机制,做到了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全县医疗机构没有出现拒收发热病人现象。凡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体温37.30C以上者),按医学要求进行隔离检查和治疗,做到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对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及传染。

积极做好物资储备    坚持严格督导检查

日前,沈丘县财政出资近1400多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采购和乡镇(办事处)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为该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购置了防控诊疗设备和防护服、口罩等防护用品;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医疗机构储备了救治药品,为全县防治工作开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成立了卫健委综合监督股牵头、信访行风股配合、县卫生监督所全员参与的疫情防控监督督查组,分成6个小组,从1月22日开始进行监督督查。一是医疗机构监督督查情况。按照周口市卫健委《关于做好传染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各医疗机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建设情况、人员值班情况、乡村疫区归来人员排查情况、县医院专属病区建设准备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监督检查。二是公共场所监督督查情况。根据“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一号)”规定,对暂停营业的公共场所,进行劝导其暂停营业;不再公告范围内的超市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就传染病防治宣传及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截止目前,该县累计监督督查医疗机构222家次、公共场所121家次、消毒产品127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247份(其中医疗机构144份,公共场所103份),公共场所自行关停商场、美容店、理发店、KTV、浴池、电影院等共计521家。

责任编辑: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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