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指导各类企业科学防控有序复工复产
2020-2-14 来源:医药卫生网
本报讯 (记者冯金灿)2月14日,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关于印发企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的通知》,从建立机制、严密排查、做好防护、开展监测、处置疫情、开展宣传6个方面指导各类企业科学防控疫情,有序复工复产。
河南要求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属地责任,正确处理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之间的关系,有序引导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各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配备防控物资,做好监测排查,严防病例输入、扩散。各行业部门强化监管责任,实行复工复产备案制度,同时要联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督查,对不满足复工复产条件或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责令停工停业。
具体来说,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存在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地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各级各类企业要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并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应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体温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