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督导指导 确保防控安全--周口市实验室生物安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2020-2-12 来源:医药卫生网
本报记者侯少飞
为进一步加强周口市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周口市卫建委多策并举积极做好实验室设施防护、个人防护、相关仪器设备防护等管理体系建设,为打赢新冠肺炎防控攻坚战,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确保确保验室生物防控安全。该市卫健委成立了新冠肺炎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控领导小组,分管主任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设立了生物安全指导组,生物安全防控专家组,市县区及二级综合医院联络组;成立督导指导组分包县市区疾控中心、县级人民医院。对所承担新冠肺炎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单位,实施巡回督导;围绕临捡人员储物柜,便装、工作服及私人物品的存放,自动门禁、洗手池、工作台、实验物品储放柜、试剂物品摆放架、生物安全柜、压力灭菌器、通风、照明、紫外线灯、应急灯、出口洗手池等推行现场查看制度;按照实验室布局实施督导指导,及时召开反馈会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要求有关单位就地解决;严格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建立操作规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确保生物安全得到保障。
同时,该委依据国家、省下发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予案》通知精神,先后印发了周卫科教〖2020〗(1号文)、周卫科教〖2020〗(2号文)、周卫科教函〖2020〗(1号),为科学应对规范防控、增强防控意识提供了文件依据;以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为主建立周口市科技教育微信群、二级以上医院科教管理微信群、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微信群、临捡人员学习培训群,全市卫生科教系统、二级以上医院科教系统、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成员微信群、临捡人员培训学习群,目前、全市二级以上实验室生物安全临捡人员共计483名全部被纳入微信培训学习群中;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结合临捡人员所在的岗位分类培训,并依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对涉及试验活动生物安全要求、病源体及标本运输、废弃物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失误或意外处理等操作技术严格培训;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未经灭活实验室的操作规程,对临捡人员实行考核上岗。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的要求,该委通过手机客户端、PPT、微信群、视频短片培训136人从事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标本采集的合格技术人员,并按照标准采集的种类进行采集分类。
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24号令)、《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45号令)之规定,该委严格规范标本运输安全。要求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医疗卫生机构,需办理运输准证后方可在市辖县区内进行标本运输,实验室要严格按照三级防护标准开展实验室范围内活动项目。截止目前,全市17卫生医疗机构均已按照要求办理了运输证。
同时,该委严格规范临捡人员防护安全,通过属地管理、单位为主、科室负责、自学培训的考试原则,选拔了357名合格临捡人员投入实验室检测工作,从而为该市新冠肺炎防控实验室生物安全起到了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