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各企业要建立防控体系 制定制度明确职责
2020-2-7 来源:医药卫生网
本报讯(记者刘岩)2月5日,三门峡市下发通知,要求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各企业要建立防控体系,制定制度明确职责,人员分类指导,做好过细动员工作。准备防控物资,落实有关后勤保障,注重日常管理,平稳有序规范应对。
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确保安全、规范、有序复工。
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实现车间(科室)、班组和个人全覆盖。
落实每日健康检查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对每位职工进行体温测量,每日两次。有班车的企业应认真做好每次出车前的班车消毒,对每位乘坐班车职工在上班车前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热症状或未佩戴口罩者不得乘坐班车和进入单位;应合理安排乘坐班车人数,避免人员密集。
企业要对职工开展休假期间的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开三门峡峡及前往地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优先安排本地或疫情轻微地区的职工复工。对近两周有湖北和省内外疫情较重市旅行史、居住史以及两周内有与湖北和省内外疫情较重市人员接触情况的已返峡职工,由企业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自有住房的应居家隔离,有集体宿舍的应由单位安排临时单间宿舍隔离,采取“人盯人”措施,观察期限14天;其他地区返峡人员,由专人监督其严格隔离7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对疫情较重地区返峡来峡职工采取医学集中隔离,每天2次汇报体温和其他身体状况。重点疫区未返职工,企业逐一沟通,劝其延期回峡至疫情响应解除。
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做好个人卫生,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身体抵抗力,提高职工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