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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即日起返回驻地需居家隔离,省内7天、省外14天

2020-2-5 来源:医药卫生网

本报综合消息 两日内,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续发布第8号、第9号通告,以进一步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遏制疫情扩散。

依据第8号通告要求,郑州市各发热门诊对于无法明确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能的发热患者,或者检测结果为“双阴”、但临床症状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条件的患者一律实行隔离治疗观察,具体隔离观察时间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即日起,郑州市的新增确诊、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一律由各开发区、县(市、区)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8号通告发布前,已实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本着自愿原则,经本人同意后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观察时间连续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设置要求、管理任务、解除时限等按照《郑州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执行。

与此同时,郑州市进一步落实居家观察措施。自省内返回驻地的居家隔离观察7天,从省外重点疫区返回驻地的居家隔离观察14天,观察期自返回驻地当天算起。居家隔离观察对象应服从社区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将依照相关规定强制进行集中隔离。隔离观察期满、健康无异常的,可在社区管理部门备案后,解除居家隔离观察措施。

依据第9号通告,郑州市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保留一个出入口,可视情况设置应急通道并安排值守;居民小区()原则上不允许访客进入,常住、租住、暂住人员凭相关证明在本小区()出入口防控检查服务点备案后,凭证出入;外卖、快递等配送人员与接收人电话联系后,可在目的地检查服务点进行无接触取送。

 

责任编辑: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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