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妇幼保健机构:抗击疫情,严格值班值守、落实监测报告、加强宣教引导
2020-1-27 来源:医药卫生网本报记者 刘 旸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母婴安全形势严峻、责任重大。为此,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明确3个“落实”,要求全省妇幼保健机构,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在当地卫生健康委统一领导下,采用切实有效措施,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密切关注疫情进展,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完善本单位防控和诊疗方案;要安排足够的人员在岗值守,特别是儿科急诊、检验科等重点岗位要留足配强在人员,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在门诊、急诊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对前来就诊的患者进行体温检测;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发热患者接诊、筛査流程;发现疑似病例,应按流程转诊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断治疗。
落实监测报告制度。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技术方案》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报告,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要按照河南省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按程序报辖区疾控部门,并同时抄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服务处。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强化培训、科学防控,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均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当地卫生健康委及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培训,提高“早发现、早诊新、早隔离、早治疗”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对关键岗位人员,要强化职业防护知识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标准预防则,根据医疗操作可能传播的风险,做奷环境消毒、个人防护、手卫生和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等,杜绝院内感染,严防医务人员感染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