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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防控,做好个人防护、用好信息化手段

2020-1-27 来源:医药卫生网

本报记者

 

1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月27日清晨,郑州市多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护人员立即行动起来,走进社区随访、督促、管理社区、家庭防疫工作。

 

依据《通知》要求,各级基层卫生机构,将持续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充分发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网底作用,在地方党委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居委会、村委会做好社区防控工作,及早发现和报告病例,协助管理密切接触者和来自疫情发生地区人员,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积极应对和做好在城市社区和乡村的疫情防控工作。

 

详情见以下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9OJqfdgfkQ_YFS6zG_wepw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确,要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感染控制:要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特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基层医务人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按照医务人员分级防护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等防护工作。要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消毒、环境卫生工作,严防基层医护人员感染事件发生。

 

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要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支撑;主要通过线上形式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可通过家庭医生签约APP、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微信、智能语音提醒等手段与管理对象开展信息互动,做好健康监测和随访服务;加强区域信息共享,向辖区居民精准、及时推送疫情防控和健康教育信息。有条件的基层机构可开展咨询和分时分类预约筛查,疏解门诊流量,防止交叉感染。

责任编辑: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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