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疾控中心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提醒
2020-1-26 来源:医药卫生网医药卫生网讯(记者王明杰 通讯员纪雨辰 谷东方)目前,国内疫情不断出现新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根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及对人群健康的危害程度,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漯河市疾控中心日前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公告,防患未然、未雨绸缪开展一系列相关工作。
漯河市疾控中心温馨提示居民朋友:如果您14天内有武汉旅行史或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请您回到居住地之后,在2周内注意加强身体防护,关注自身的身体状态,主动居家隔离14天,期间做好个人健康状况记录,做好健康咨询;隔离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联系辖区疾控中心。
舞阳县疾控中心:0395-7135128
临颍县疾控中心:0395-5656918
郾城区疾控中心:0395-6172289
源汇区疾控中心:0395-3396596
召陵区疾控中心:0395-2606019
漯河市疾控中心:0395-3163955
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表现,并不意味着已经被感染了。但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且有武汉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应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去医院就医时,应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的武汉旅行和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接触史、动物接触史等。特别应注意的是,诊疗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外科口罩,以保护自己和他人。
若您近期去过武汉,无症状回到居住地后,可在2周内注意加强身体防护,关注自身身体状态,尽量避免出入公共场所和人群密集处。如果接到疾控部门通知,需要接受居家医学观察,不要恐慌,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医务人员随访。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摄氏度)、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临床症状,请及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佩戴外科口罩。
对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漯河市疾控中心教您几种有效方法。
一是勤洗手
包括在制备食品之前、期间和之后;咳嗽或打喷嚏后;照护病人时;饭前便后;手脏时;在处理动物或动物排泄物后,立刻用肥皂、含有酒精的洗手液和清水洗手(推荐使用肥皂和流动的清水洗手,每次搓手不少于 20 秒。如果出门在外不方便找到清水和肥皂,可以使用含有70%~80% 酒精的免洗洗手液)。
二是主动防护
不要随地吐痰。在自己咳嗽或打喷嚏时,不要直接用手捂住口鼻,应用纸巾或袖口或屈肘将口鼻完全遮住,并将用过的纸巾立刻扔进封闭式垃圾箱内,记得洗手。易感人群应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口罩建议选择一次性口罩如医用外科口罩,或者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大于等于95%的口罩如:N95、KN95、DS2、FFP2等)。避免在未加防护情况下与病人密切接触,避免触摸其眼、口、鼻。同时注意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开窗通风,环境清洁。
如何正确佩戴口罩?
首选一次性外科口罩和医用防护口罩。
注意一次性外科口罩有里外之分,浅色面有吸湿功能,应该贴着嘴鼻,深色面朝外。
佩戴时,要将折面完全展开,将嘴、鼻、下颌完全包住,然后压紧鼻夹,使口罩与面部完全贴合。
不要重复使用一次性外科口罩;就诊结束回家后应包好口罩切勿随意扔弃。
摘口罩的时候,尽量不要触摸口罩的外侧,摘下口罩后记得立即洗手。
三是避免密切接触
尽量避免在未加防护情况下与养殖或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避免与生病的动物和变质的肉接触;避免与生鲜市场里的流浪动物、垃圾废水接触;不捕食野味。
四是形成良好安全饮食习惯
将肉和蛋类彻底煮熟食用,处理生食和熟食之间要洗手,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