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黄晓玲)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安排部署,平顶山市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投入,不断满足农村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在完成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基础上,实施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升级改造工程。
针对大部分村卫生室未达标且不是集体所有的现状,出台了平顶山市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市、县财政筹措资金,对全市354个非集体所有及不达标的贫困村卫生室,按照每个12万元的标准,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资金由市、县财政按1:3的比例分担。新建标准化村卫生室实行县建、乡管、村用,建在集体土地上,产权归集体所有,土地由村委会无偿提供。
据悉,目前除石龙区两个整体搬迁村在新址选址入驻外,其他村卫生室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每个村卫生室都有一名合格的乡村医生,设施配备齐全,实现了所有贫困村集体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