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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的通知

2018-1-23 来源:医药卫生网
 关于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18〕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民政厅(局)、残联、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民政局、残联、红十字会: 

  2018年1月28日是第65届“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暨第31届“中国麻风节”。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中国残联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决定联合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8年的活动主题是“创造一个没有麻风的世界”。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处于关键时期,各地各部门务必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将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加速推进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力争让每一位麻风病患者得到及时发现和治疗,早日康复,融入社会。 
  二、活动内容 
  (一)强化职责,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位。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要求,密切配合,积极履行承诺和职责,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进防控策略和具体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促进我国早日实现消灭麻风的目标。要针对麻风流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开展早期发现工作。开展医务人员麻风防治知识竞赛,提升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及传播麻风防治核心知识的能力,避免误诊和漏诊。加大重点地区病例筛查力度,规范治疗和管理病人,及早发现并处理麻风反应、药物不良反应和并发症,减少畸残,并开展心理疏导及社会康复工作。对达到临床治愈标准的患者要及时给予判愈。 
 (二)精准关爱,促进麻风受累者社会融合。各地各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履职,精准关爱麻风病受累者,促进其积极融入社会。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做好麻风病受累者的医疗救治工作,落实关爱政策,将麻风病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切实解决麻风病人就医歧视、就医困难的问题;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麻风受累者纳入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范围;残联要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标准的麻风畸残者办理残疾人证,将持残疾人证的麻风畸残者纳入残疾人康复服务范围,为其提供康复训练、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红十字会要为生活困难的麻风受累者和麻风畸残者提供救助和关爱,为其康复和回归社会提供帮扶服务。对少数鳏寡孤独,难以自理的重症残疾麻风受累者,各地要研究提供相应的精准帮扶服务方案或措施。 
  (三)积极宣传,引导公众科学认知麻风病。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为契机,围绕麻风节宣传主题,制订宣传计划,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活动,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的科学知识,倡导健康向上、科学文明的防病、治病理念,提高公众对麻风病的科学认知度,促进麻风病早期发现和歧视消除。要持续开展针对麻风病院(村)人员的慰问活动,对居住在麻风病院(村)之外的麻风患者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问题予以同样的关注和帮扶。要加强对麻风防治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宣传和舆论引导,树立时代典范;总结麻风防治历史经验,传承麻风精神。 
  三、其他事项 
  (一)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民政厅(局)、残联和红十字会要结合实际制订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和慰问活动计划和执行方案,组织开展麻风节系列活动。 
(二)由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对麻风病日系列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于2018年3月16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包括电子版)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 
联系人: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结防处 陶荔莹、王巍 
联系电话:010-68791779、68792662 
传真:010-68791806 
电子邮箱:
wangwei@moh.gov.cn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朱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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