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建4个区域性儿科中心

2017-09-30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9205 次 
    本报讯 (记者常 娟)加强儿童医院(科室)建设、加强儿童重症服务能力建设……河南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再获重拳支持。9月25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十三五”期间,河南东、西、南、北将各建立1个区域性儿科中心。
    《通知》提出,“十三五”期间,每个省辖市应规划一家儿童医院或妇女儿童医院,原则上每家县医院均应设置不少于2个病区的普通儿科病区,并配置满足需要的儿科病床和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设置新生儿病区,儿科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的8%~10%。三级综合医院儿科应设置呼吸、神经、血液、心血管、肾脏病等常见普儿亚专业病区,外科应设置儿外病区,儿科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总床位的10%,儿科医师按照床位数给予标准配置。其他综合医院根据需要设立规模适宜的儿科病区,配备儿科医务人员。
    同时,以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为主体单位,全力创建国家级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并依托儿科服务能力较强的相关医院,建立豫东、豫西、豫南、豫北等区域性儿科中心,开展儿科疑难疾病的诊治及研究。
    《通知》对加强儿童重症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儿科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儿科医联体建设等做出了指引。
    《通知》鼓励引进高层次急需儿科人才。同时,积极开展市级、县级医疗机构儿科医师转岗培训,经转岗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在原专科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儿科执业范围,并纳入相关专业和儿科专业医师定期考核。鼓励各地和各级医疗机构,利用财政补助和自筹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积极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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