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启动第四周期医师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收回执业证书

2017-09-21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39933 次 

    本报讯 (记者常 娟)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第四周期(2013~201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13~201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于今年9月启动,凡是2016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类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均要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收回执业证书。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工作成绩评定。以2013~2016年每个年度年终考核为依据,有一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即为工作成绩评定不合格。二是职业道德评定。考核周期内有一次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即为职业道德评定不合格。三是业务水平测评。一般程序原则上采取机考形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河南省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说明情况。符合简易程序的医师使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题库的试卷,采取笔试或机考测评。
    本次考核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种。一般程序为上述3个方面的考核内容。简易程序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签署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凡是符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或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3种情形之一的,均可参加简易程序考核。
    《通知》规定,经过第四周期考核合格的医师,可以获得国家统一制定的考核合格标签,但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业务水平首次测评不合格经培训后再次测评仍不合格的即为考核不合格)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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